作者:富民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08-31 14:45 来源:富民县人民政府
一、社会保险登记业务经办流程
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之内,均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原则上是按照属地管理。
(一)社会保险登记办理程序
1.单位网上参保登记。单位社保专管员登录网址:http://hrss.yn.gov.cn:8090/uaa/labourlogin#/labourLogin(建议选用谷歌、火狐浏览器),根据“网厅注册步骤”填写信息、上传材料、提交审核,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提交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通知参保单位社保专管员。
2.单位现场办理。参保单位携带工商营业执照、批准成立的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参保单位劳动合同登记名册,单位公章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审核参保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及资料,通过后,赋予申报单位社会保险编码。
(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参保
1.单位参保。参保单位在网上:
(http://hrss.yn.gov.cn:8090/uaa/labourlogin#/labourLogin;
按项目参保网厅:http://hrss.yn.gov.cn:8090/siagentlogin/#/siagentlogin;)进行基数申报,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由参保单位到地税大厅申报缴费。参保单位也可携带职工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居住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针对非昆明户籍人员)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养老、工伤参保手续。
2.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提供身份证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参保手续,也可通过云南人社12333APP网上自助办理参保缴费。
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业务流程
经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退休后,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供如下材料办理待遇领取:
1.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云南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登记表1份;
3.退休人员身份证、户口册复印件1份;
4.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填写《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登记表》2份;
6.退休人员二代医保卡复印件1份
三、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业务流程
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到工伤协议医院治疗,情况紧急时,可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伤情稳定后转至工伤协议医院。用人单位须在工伤事故发生后7日内向所属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一)申报工伤医疗费用需提供的资料。
1.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工伤认定通知书》原件;
2.《工伤受理通知书》
3.工伤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
5.委托书1份
(二)申报门诊治疗费用须再提供:门诊病历、门诊用药双处方、医疗费发票原件、检查报告单;
(三)申报住院治疗费用须再提供:住院诊断证明、住院用药及住院病人费用结算明细单、医疗费发票原件、出院小结。
咨询电话:68811290(养老、工伤参保登记)
68814639(养老、工伤待遇计发)
工作地址:富民县黎阳大厦三楼富民县社会保险中心(7—12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