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富民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03-20 11:25 来源:富民县人民政府
各印刷企业:
根据《云南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23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印刷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4月13日开展2023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一)已领取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印刷企业均须参加年度报告(含2022年新批准设立的印刷企业,不包括复印打印企业)。
(二)县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将组织开展违规印制日历台历、涉“非”涉“黄”自查自纠工作,对本地查处印刷复制领域案件和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批情况进行汇总,对上市印刷企业、丝网印刷企业和印刷商务网络平台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汇总。(注:上述“一次性内部资料审批情况”为《昆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发布前数据。)
二、报告程序
(一)除省管印刷企业(出版物印刷)以外的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县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县局负责指导和监督。
(二)印刷企业登陆云南省印刷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183.224.17.163:880/NewsPrint/sys/jsp/comm/login.jsp),网上填报《2023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表》(也可通过云南省新闻出版局官方网站“便民服务”栏目进入平台),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填写纸质版附件1交核发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县新闻出版局。县新闻出版局要认真审核印刷企业的网上填报信息和报告表,填报有误的及时退回修改完善(账号密码见附件7)。2022年新批准设立的印刷企业,昆明华兴包装有限公司,负责人张丽于3月22日前填报新设立印刷企业申请系统账号信息表(附件8),由县局报市局创建系统账号。
(三)印刷企业必须按要求向核发印刷经营许可证的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要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在报告中要专门对印制日历台历、涉“非”涉“黄”印刷品自查自纠情况,以及守法经营、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进行重点说明。
(四)县新闻出版局对企业报告内容进行审核汇总分析。对于报告数据异常的企业,要及时核实情况,梳理排查监管风险隐患;对于存在不报、虚报、瞒报等问题的企业,对未开展印制日历台历、涉“非”涉“黄”印刷品和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的产品标识自查自纠工作的企业,要将其列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3·15”印刷复制质检活动重点监管对象,对其落实“五项制度”、守法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其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生产过程控制等情况进行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给予行政处罚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五)县新闻出版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报送年度报告工作总结和有关表格(附件2-5),以及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的企业名单(附件6)。
三、有关要求
(一)履职尽责,提高思想认识。年度报告工作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一项重要手段,也是加强顶层制度设计,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系统谋划、制定细则、统一部署,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年度报告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导向,坚持思想引领和严格监管同向发力,将印制涉“非”涉“黄”印刷品和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的产品标识的自查自纠工作作为年度报告的重要内容,引导企业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不以产值论英雄,在政策制定、评奖评优、项目扶持等方面优先向双效俱佳的企业倾斜,推动印刷业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二)加强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各企业要以组织开展年度报告工作为契机,重点梳理排查监管漏洞,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风险管控与隐患整改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同时,要分析研判行业发展趋势,坚持破立并举、分类稳慎施策。对于连续两年以上不参加年度报告的企业,特别是长期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僵尸企业”,要核实其资格条件,依法依规进行清理;对于重点承印企业,要加强跟进指导,做好服务保障,统筹安排优质产能;对于龙头骨干企业要加强政策支持,鼓励其“走出去”,做印刷强国建设的排头兵;对于在“绿色化、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方面表现突出的企业,要加强创新项目扶持,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三)认真审核,确保真实准确。(三)加强审核指导,按时保质报送。各企业要认真核准数据,确保报告数据真实准确全面。要认真参照填表说明,重视今年新增加的指标,杜绝瞒报误报乱报现象;要与2022年报告数据进行认真比对,对于数据变化幅度较大的要仔细核实、摸清原因,确保报告数据准确、真实。
并于2023年4月13日前将年度报告工作总结及有关表格(附件1)报送至县委宣传部214室富民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含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总结材料要包含开展印制台历日历、涉“非”涉“黄”印刷品自查自纠工作情况、与2022年报告数据对比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归纳概括及特点难点、行业监管和发展问题、开展互联网平台公示情况等。各印刷企业报送的附件1由属地管理部门留存保管。附件1-5可登陆云南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官网(网址:www.ynsxwcbj.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附件:1.2023年印刷企业年度报告表
8. 2022年新设立印刷企业申请系统账号信息表
(联 系 人:曾小朋 沈思言 电话:0871-68814887)
富民县新闻出版(版权)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