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富民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5-10 18:03 来源:富民县人民政府
富民县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富民县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民县贯彻落实2020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富政办通〔2020〕8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圆满完成2022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
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为切实贯彻落实依法行政、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富民县财政局2022年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1月至12月,富民县财政局共公布政务信息共446条,包括财政部门的通知公告、部门动态、政府文件、政策解读、财政预决算报告、重点工作、统计信息、工作动态等信息。按照公开目录,包括各部门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报告53条,PPP项目公示2条,涉农补贴1条,乡村振兴2条,费金优惠政策4条,价格和收费3条,国有企业相关信息8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2条,债务信息3条,双公示4条,公示公告7条,审计结果公示1条。“富民财政”新浪微博原创及转发微博356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财政局继续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2022年,富民县财政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富民县财政局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保密审查、考核、责任追究、评议、受理、反馈等制度规定,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确保政务公开任务落到实处。同时,为提高政府信息对外公开的时效性,要求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及时、准确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各科室撰写的信息,严格公开内容、形式、时限、范围、程序,经领导审批后,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对外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将逐步建立和完善《富民县财政局保密工作管理制度》《富民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富民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富民县财政局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工作的稳步开展。各项制度相对具体,同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应公开的主动公开,不能公开的绝不公开。2022年,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良好,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发生失泄密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富民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依托富民县人民政府平台,指定专人进行运行维护,2022年运行正常。
(五)监督保障情况
县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纳入年度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财政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财政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政府网站上信息公开的管理、维护、编辑更新工作;各科室(所)负责相关政务信息的采集、草拟、审核、报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明确了科室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全面,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发布的形式,多采取图文解说、视频等多样的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及时、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