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富民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3-06-20 09:49 来源:富民县人民政府
富民县公安局
居住证申领(就读)业务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居住证申领(就读)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四、办理情形
申请人在连续就读满半年。
五、受理条件
申请人在连续就读满半年。
六、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
公安机关户政窗口或政务服务中心
八、咨询方式
0871-65849097
九、监督方式
0871-65849097
十、申报材料
1.身份证
2.两张近期半寸白底彩照
3.就读申领提供: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十一、办理流程
(一)申请
办理限时: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岗位职责和权限:民警
(二)受理
受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受理
审查标准:民警通过人口系统审核
(三)审查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审查标准:民警通过人口系统审核
(四)决定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结
审查标准:民警通过人口系统审核
(五)送达
现场取件
(六)公开:无
(七)流程图
十二、办理结果
《云南省居住证》
十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