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富民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3-08-07 11:16 来源:富民县人民政府
民间文艺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形式多样,来源于民间,同样也生存于民间,它不仅实用,同时还兼具审美性和传达民族精神的特点,对它的传承及保护始终与其地域文化相辅相成。在文化、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促进民族文化产业的多样性繁荣,也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体现。正确梳理并认识民间文化艺术的发展现状,锁定并分析目前民间文化艺术的问题所在,对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及创新都有着积极的影响。
一、本地区民间文艺产业传承、发展情况
(一)富民县非遗工作情况现状
2003年5月,云南省文化厅在全省范围内部署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普查工作,全面贯彻《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富民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把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工作纳入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之中,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全面启动和开展了富民县的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经过近10年普查和申报,富民县人民政府于2005年、2008年、2010年、2012年、2015年、2020年、2022年先后五次次发文公布其中1项被列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1人被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传承人;14项被列入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9人被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传承人;22项被列入富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4人被列入富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2008年12月我县已挂牌成立富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建立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申报体系,搭建起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工作平台。
省级非遗项目
口述文学《红昭和饶觉席那》广泛流传于昆明、曲靖、昭通和楚雄等州市的苗族村寨,这部长诗讲述一对苗族青年恋人红昭和饶觉席那为了追求美好自由的爱情,运用聪明智慧,战胜了以皇帝为代表的邪恶势力,终于获得了自由美满爱情,世代都过上了幸福生活故事。20世纪50年代,经富民县王弘道收集整理,于1952年由中国青年出版社正式出版。曾引起苗族同胞和研究者关注。近年来,富民县加大收集整理,由富民县文化馆编辑完成《红昭和饶觉席那》苗文、汉语对照本,收集整理《红昭和饶觉席那》古歌曲谱(简谱)。2020年由云南美术出版社重新出版发行。
市级非遗项目
(民族民间口述文学)
飞来寺的传说
姑 娘 坟
(民族民间舞蹈)
苗族芦笙舞
清水河彝族板凳龙舞
(民族民间美术)
永定镇汉族剪纸
大营镇大麦垄村的张氏四合院
(民族民戏剧)
逛富民(花灯歌舞)
(民族民间曲艺)
富民数西调(唱书)
(民族民间传统技艺)
金属浇铸工艺
(民族民间传统习俗)
苗族“花山节(岁时节庆习俗)
富民县苗族服饰
富民县传统舞狮习俗
富民县传统团场习俗
(民族民间区域文化)
小水井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区
县级非遗项目
(民族民间口述文学)
苗族民间谚语、彝族民间谚语、盖房吉利歌(祝祷词)
谁的本领强(动物故事)、憨 弟 奇 缘(生活故事)
螳 螂 川 的 传 说(地方传说)、九十九丘田的传说(地方传说)、仪式歌——出嫁歌(歌谣)
(民族民间音乐)
富民县大营镇小水井苗族基督教音乐、想娘歌(习俗歌)
猜调(山歌小调)、绣 荷 包(舞蹈歌)
(民族民间建筑)
赤鹫平地村落民居(庭院式土木结构建筑)
(民族民间传统技艺)
传统豆腐制作、传统苗族织布、传统酿酒技艺、传统手工打铁、传统竹编技艺
(民族民间戏剧)
晚霞(现代花灯剧)、双接妹(传统花灯剧)、杀狗劝妻(滇剧)
(民族民间传统习俗)
彝族火把节(岁时节庆习俗)
(二)现有的文艺产业
1.富民县文联
富民县文学艺术联合会成立于2008年。县文联有5个直属协会:富民县作家协会、富民县美术书法家协会、富民县摄影家协会、富民县音乐舞蹈家协会、富民县民间文艺家协会。现有会员200多人,其中,省级会员20余名,市级会员40余名。创办刊物《富民文艺》于2020年停刊。多年来,富民县文联各协会加强思想、组织和阵地建设,积极组织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充分发挥了凝聚队伍、培养人才、出好作品的作用。美术、书法、摄影作品每年定期举办县级各类展览活动,数十件作品参加省市各类展览活动并获奖;文学作品,一百余件作品刊发于市级以上公开刊物,并有作品获昆明文学年会奖及“滇池文学奖”;组织举办各类群众文艺演出活动并参加省市展演活动。各协会多年来无固定经费,靠举办活动相关单位赞助等。
2.业余文艺团队
据富民县文化馆记录的数据,目前,在富民县没有注册的民间文艺表演团体,有业余文艺团队226支。2019年各业余文艺队争取平均每年演出300场次左右。2020—2022年由于疫情等原因,演出场次大幅度减少。 据不完全统计,富民县文艺表演团体约有110个,主要节目形式是歌舞、曲艺、器乐,从业人员1400人,年平均演出场次300次左右,场演出收入几乎没有,有时参加县级、乡镇级比赛得到很少的奖金。这些民间文艺表演团体凭借自身对文艺的喜爱和团队的集体荣誉感,常年活跃于群众之中,足迹遍布全县各乡镇。这些演出绝大多数深入到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庄,充实了基层群众的文化生活,也使富民县的演艺事业得以延伸和完善。
3. “乡土剧团”和“百姓戏班”
富民县群艺队成立于2005年,隶属于富民县文化馆,人员构成为富民县城花灯爱好者,并有一部分为市级、县级非遗传承人,他们闲时排练,逢街天(每月3、6、9、13、16、19、23、26、29)在群艺花灯剧场(原永一八队公房,后改在富民滨河公园。)开展花灯演出活动,演出一小时,以传统花灯剧演出为主,以可观众提前预约演出剧目(适当收费),春节期间到乡镇、村委会等地演出(出费邀请)。团队人员20人,平均年龄58岁,有固定观众,多为县城及周边村寨花灯爱好者,团队多次参加县级组织各类文艺演出活动、非物质展演等。多次代表县文化馆到县敬老院进行义务演出活动,属于我县唯一从事花灯演出的业余文艺队伍,每年固定演出约110场,多次被市、县级文化部门表彰。2020年以来,由于疫情原因,演出活动大幅减少。
富民迎春花灯队,成立于2022年10月,人员构成为富民县城花灯爱好者,他们租用富民县饮食公司侧面一楼(房间)每天开展花灯演出活动,演出时间为每天2小时,以传统花灯剧演出为主,设功德箱(由观众随心给钱),每天收入30—50元不等。春节期间到乡镇、村委会等地演出(出费邀请)。团队人员20人,平均年龄65岁,有固定观众,多为县城及周边村寨花灯爱好者。由于该团队人员年龄较大,不参与县级相关活动,无任何经费补助。
4. 艺术培训机构
根据调研富民县城有少儿艺术培训机构5家,培训内容为少儿音乐、舞蹈、美术、器乐、少儿科技等。固定学员有200到几十人不等,按课时收费,自主经营,有固定老师及外聘教室上课。青少年活动中心1家,成人艺术培训(老年大学)1个,学员120余人,适当收费,用于聘请教师及其他。
5.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馆
富民县省级非遗项目《红昭和饶觉席那》苗族文化传习馆,设立在富民县赤鹫半山耕云景区,2022年10月建成,县民宗局拨专项经费17万元,建设内容为民族团结大舞台120平方米,雕塑、主题展馆50平方米,是我县对内进行苗族古歌文化传承、对外苗族文化宣传、加快发展苗族文化旅游的经典文化品牌。因耕地流储等原因,目前正在重新选址搬迁。
富民县特色文化展示馆,设立在富民上河院,富民县文化馆2020年建设完成,2022年县民宗局拨款5万元,增设补充展馆内容、收集相关展品内容,供群众参观学习。
款庄舞狮习俗传习馆,设立在富民款庄热水村白衣村,是我县市级非遗项目“舞狮习俗”市级传承人罗文光私人建设,县文化馆给予适当补助,用于传承该项目传承场所,无其他经费补助。
6. 云南兴达工艺美术有限公司
云南兴达工艺美术有限公司是昆明市斑铜厂有限公司与富民英茂标牌厂投资成立的公司,是生产云南斑铜的专业厂家,公司生产云南斑铜和大型室内外艺术雕塑(石雕、不锈钢艺术雕塑及其它材质艺术雕塑)及各种金属工艺品。基地位于富民县工业园区,以加工“云南斑铜”工艺美术品和国酒茅台配套产品为主,基地占地20亩,引进国内先进的生产加工工艺和设备,其生产的斑铜工艺品年产值约5000多万元。
7. 其他富民县因地方人口不多及位置分布,非遗资源类别不多技艺类非遗项目较少规模不大,且大多分散存留或流传于民间,由于岁月的流逝和现代生活方式的冲击,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经常性、长期性的展示平台,使其已经灭绝和濒临灭绝。传统民间文化项目参与人员也越来越少,传承者和受众群体明显减少,难于形成相关产业规模。
二、民间文艺版权保护与促进工作设想
(一)传承传统文化,强化产权保护
对传统文化的保护,离不开知识产权的保护。截至目前当地还没有出台相应的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法规。这样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当地的民俗文化产品被其他组织或个人盗用并非法牟利的行为。建议当地政府尽快制定和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对相关传统文化产品进行保护,从而为传统文化走向更高市场奠定基础。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
宣传文化部门通过各种渠道向县级各协会,非遗保护机构、各文艺团队社会大众推行知识产权保护。让民众了解作品著作权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保护自己作品著作权的必要性。深入宣传知识产权申报具体方法渠道,鼓励文联各协会会员、非遗传承人对优秀作品完善版权申报工作。针对我县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文艺团队创作的优秀作品、文化产业优秀产品进行集体申报版权保护工作。加强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创作与出版管理的监管,建立健全的版权管理机制,制定出版管理规则,并规范出版行为,保障作者的权益。开展维权救济工作。对于侵犯作品著作权的行为,要进行维权救济工作,加强对侵权行为的监督和打击,见到侵权行为要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三)加快制定出台《民间文艺作品保护条例》
给予民间文艺作品充分的版权保护,调动民间文艺从业人员深入挖掘、传承、利用民间文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民族地域特色进行民间文艺相关产品的商业开发、运用,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同时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进一步激活民间文艺作品的文化价值和商业价值,推动民间文化和旅游等相关产业发展,为乡村振兴赋能。
(四)推进数字化保护
借助新技术手段,提高数字化保护水平,推动民族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数字化管理和保护,保护文化资源不被异化。建立民间文艺版权数据库,实施版权服务贴心工程。版权保护工作兼具创新属性和文化属性,在促进创意产业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方面具有天然优势。无论是发展创意产业,还是推进文化繁荣发展,都需要以版权保护为前提和保障,都离不开版权工作的助力和支持,做好版权保护工作有助于民间文化传承和当地的经济繁荣。
(五)积极争取资金,争取县文联《黎阳文艺》复刊,恢复完善《富民县文艺作品奖励办法》
2014年9月,由中共富民县委办公室、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富民县文艺作品奖励办法》的通知[富办通〔2014〕81号]文件出台,2014年底由县文联召集各协会统计、组织评选年度获奖作品,有142件作品分获国际、国家、省、市、县级奖励。2015年4月,县委、县政府对获奖作品进行了奖励,获奖人数达72人。《富民文艺》刊物、《百尺竿头》书法作品集、《“爱上富民”美术作品集》、《诗意富民》一书和《大美富民》、《魅力富民》摄影作品画册等文学艺术作品集广受好评。各个协会涌现出优秀人才及其作品深受好评和认可。以文联为主体的“文化三下乡”活动、“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活动、“书法进万家—走进富民送春联”活动、“中国梦•春舞大地”春节群众广场文化活动、“庆元宵 迎三·八”共建和谐富民文艺汇演活动、“爱上富民”人文自驾游活动等,极大地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奖励办法的实施,极大地鼓舞了县文联各协会的工作,一时掀起富民文艺创作高潮,……
然而,到2015年年底,文联各协会将要统计当年各级文艺作品获奖情况时,县委宣传部一个口头通知,因县财政经费紧张《富民县文艺作品奖励办法》就搁置下来,一直到现在;
争取恢复完善《富民县文艺作品奖励办法》每年文艺奖的奖金总额建议为10—20万万元,由县人民政府作为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拨入县文联账户监督实施。 因县级财政紧张,县文联应召开专题会议对原奖励办法中奖励金额及幅度在原来办法上作适当修改调整,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实施;评奖时间为每年一次,奖励对象为当年在富民县境内生活工作的文艺作者创作并发表或者参赛、演出获奖的文学、影视、戏曲、书法、美术、摄影、音乐、舞蹈等文艺作品、正式出版的文艺书籍(自费出版或其他非法出版物应坚决排除);采取计分制全面奖励,由作者申报(申报时必须提交作品、获奖证书等,并留存复印件),县文联汇总初审,最后交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为组长的评审小组审定;评选出来的获得富民县文艺奖励的作品,由县文联举行颁奖仪式给获奖者颁奖并在《富民文艺》刊物专属发表。
富民县新闻出版版权局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