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富民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3-11-29 12:09 来源:富民县人民政府
县政府领导督导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问题清单“整改销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追责”的风险意识,从严从实开展分类整治,扎实推进富民县自建房隐患问题整改“销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3年5月10日下午,富民县召开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帕钱保主持,县政府办、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管局、各镇(街道)及规划中心相关人员参会。
会上,县住建局传达省、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通报了富民县开展自建房排查和鉴定工作及经营性自建房存在的问题,重点强调22栋特别重大(红牌)、103栋重大隐患(黄牌)问题清单管控、整改销号及相关工作情况,并对下步开展问题清单“销号”和非经营性自建房排查以及录入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归集平台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和部署,要求各镇(街道)于2023年5月底完成隐患问题整改销号,6月底完成自建房信息归集排查录入。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帕钱保强调:一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立“怕”的意识,坚决守住红线、底线、生命线;二是要“一失万无”的危机感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实、做细、做深工作,及时将问题整改销号;三是要及时认领问题清单,对照清单拟定“一户一策”“销号”方案,立及整改;四是要明确职责、明确时限、明确措施、明确方案,倒排时间、挂图作战,确保5月底按时完成隐患问题整改销号,做到不漏一户、不留死角。
最会,会议要求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积极协助属地政府形成整治合力,对排查出的自建房隐患问题,严格落实“一户一栋一策”方案,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实行“挂牌”销号管理,确保“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彻底消除带“险”经营行为,确保自建房整治“百日攻坚”安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坚决防止发生房屋坍塌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