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富民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4-19 10:26 来源:富民县人民政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富民县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3月20日时至2024年4月18日挂牌出让2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二、公示期: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3日
三、土地成交后,竞得人应当于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富民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富民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富民县黎阳大厦7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71-68815519
富民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