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富民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9-14 12:35 来源:富民县人民政府
富民县公安局
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注销业务
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注销
二、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三、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四、办理情形
公民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
五、受理条件
公民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注销户口
六、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七、办理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黎昌路7号昆黎时代广场1栋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或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派出所户籍窗口。
八、咨询方式
68818262
九、监督方式
投诉电话:0871-12345(昆明市人民政府服务便民热线)、0871-68818210(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0871-68811507(富民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
十、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2.死亡证明等相关文件;3.居民户口簿身份证
十一、办理流程
(一)申请
办理限时:5个工作日
岗位职责和权限:民警
(二)受理
受理时限:当天
审查标准:民警通过人口系统审核
(三)审查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民警通过人口系统审核
(四)决定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民警通过人口系统审核
(五)送达
5个工作日
(六)公开
无
(七)流程图
十二、办理结果
符合条件注销户口
十三、收费标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