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富民县“容缺受理”服务事项清单 (2024年)的通知
县级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4〕15号)关于“7.强化诚信守诺,推进容缺事项承诺办……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审批服务模式……。”的相关工作要求,按照《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梳理2024年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清单的通知》精神,富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组织县级政务服务实施部门梳理了县本级各部门“容缺受理”服务事项清单,经集中审议,形成《富民县“容缺受理”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附件)。现予以公布,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做好公示工作
县级各有关部门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和其他宣传渠道公示本部门“容缺受理”服务事项清单。县政务服务中心通过大厅LED显示屏或公示栏等渠道对清单进行公布。
二、落实办理服务
县级各有关部门和各部门设立的对外服务大厅(窗口)依据公示的富民县“容缺受理”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开展“容缺受理”工作。
附件:富民县“容缺受理”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
富民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