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富民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2-05 10:54 来源:富民县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昆明天马山休闲旅游度假项目北区(一期)三批次交付区局部楼栋户型及层数调整
类 别:修建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组织单位:富民县自然资源局
公告时间: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2月12日
公告地点:富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告栏、富民县自然资源局公示栏及项目现场
公告网址:http://kmfm.gov.cn/(公示公告栏)
调整说明:在保交楼的政策背景下,为保证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尽快实现“去库存,保交付”,云南汉华温泉国际文化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九款的相关规定,对项目北区(一期)已售房屋业主开展意见征询工作,共征询利害关系人意见521户(网签备案共计760户),取得437户利害关系人同意规划调整并签署意见征询书的基础上,依据昆政办〔2024〕32号文第四条“对已出让的用地,在用地性质和容积率不变的情况下,允许企业申请合理调整规划条件和设计要求,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的规定,申请按照2023年5月25日富民县城乡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汉华天马山休闲旅游度假区项目北区(一期)局部楼栋户型及层数调整(暨天马山温泉度假区北区(一期)修建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开展北区(一期)三批次交付区局部楼栋户型及层数调整工作。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拟将三批次交付区内,A1栋由18层调整为16层;A6、A7栋由地上18层,地下2层,调整为地上多层建筑,地下2层取消,楼栋号依次变更为A96、A97、A98、A99、A100;原A8-2、A8-3、A9-2、A10-3按原设计未调整;原A8-1、A9-1、A10-2、A11、A12、A13-2调整户型,对应栋号为A8-1、A9-1、A10-2、A11、A12、A13-1、A13-2、A95。
调整后,总建筑面积148685.71㎡,比原审批面积减少18261.78㎡。其中:计容总建筑面积138543.14㎡,比原审批面积9516.73㎡;地下建筑面积10142.57㎡,比原审批面积减少8745.05㎡。容积率1.05,比原审批方案减少0.07,建筑密度32.56%,比原审批方案增加0.56%,绿地率40%,与原审批方案一致,各项指标均未突破规划条件(1.0<容积率<1.2,绿地率≥40%,建筑密度≤35%)的规定,停车位749个,比原审批方案减少47个,车位配比0.54与原审批方案一致;配套用房面积满足规范配置面积要求,满足规范500米服务半径要求。
该调整方案不改变用地性质、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特组织进行昆明天马山休闲旅游度假项目北区(一期)三批次交付区局部楼栋户型及层数调整公告。
公告期满若无异议,将依照相关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变更手续。
公告图如下:
备注:调整方案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具有陈述、申辩等权利,若对以上内容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到富民县自然资源局法规科或规划科(富民县环城南路360号建设大楼3楼)。
电话:68816059(政策法规科)、 68818629(规划科)
富民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