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富民县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5-02-25 14:30 来源:富民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规范取用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以下取水户的取水许可证,现向社会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如有取水,视为无证取水。如对本公告决定不服,可以自本公告发布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力。
序号 | 取水单位 | 取水许可证号 | 注销原因 |
1 | 昆明农药有限公司 | C530124G2021-0256 | 该公司已搬离原址,不在使用。 |
2 | 云南大互通工贸有限公司大营选厂 | D530124S2021-0047 | 连续多年未取水,无用水需求。 |
3 | 富民县隆发钛矿厂 | D530124S2021-0023 | 连续多年未取水,无用水需求。 |
4 | 富民县火马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D530124S2021-0024 | 连续多年未取水,无用水需求。 |
5 | 富民县大营街道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 D530124G2021-0049 | 该水井为大营街道集镇供水井,现该区域已实现管网覆盖供水,证件到期不在延续。 |
富民县水务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