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富民县大营街道办 发布时间:2025-10-15 15:25 来源:富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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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人民政府大营街道办事处
2024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富民县人民政府大营街道办事处在富民县人民政府及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依据法律和法规规定,在辖区范围内行使经济建设、行政领导、综合协调、执法监督、城市管理等行政管理职能。
(一)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指导教育居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负责辖区内的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
(二)组织领导街道区域经济工作,制定街道经济发展规划,检查、督促各经济组织开展工作。为街道经济组织提供信息和各种服务,做好区域统计,以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街道经济发展。
(三)依法在辖区开展民事调解、社会治安、劳动就业、公共文化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初级卫生保健、外来人口管理及双拥征兵等工作,保障辖区内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四)参与城市建设、违房改造的管理工作。协助维护好城市的交通、通讯、能源等市政公共设施,做好辖区内市容卫生、环境保护和绿化美化工作。
(五)办理辖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开展共驻共建,指导、督促社区居委会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做好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村(居)委会文化、科普、体育、教育等工作,兴办村(居)委会服务项目,发动和组织成员开展各类公益事业。
(七)配和有关部门做好防空、防汛、防火、防震、交通管理、抢险救灾工作。
(八)指导和帮助村(居)委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做好管理和服务,发挥村(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
(九)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居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做好居民群众服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富民县人民政府大营街道办事处(行政单位)
2.富民县大营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3.富民县大营街道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4.富民县大营街道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5.富民县大营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6.富民县大营街道为民服务中心(事业单位)
7.富民县大营街道财政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富民县人民政府大营街道办事处(行政单位)
2.富民县人民政府大营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1人(离休0人,退休41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全力推动产业建设,经济发展稳中有进
经济发展稳中向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4家,总产值216532.12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2%;批发、零售商品销售额56400.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7.25%;住宿餐饮业营业额1388.9万元;建筑业营业额83845.4万元,服务业营业额1352.3万元;固定资产投资93670万元(其中房地产投资额69158万元,其他投资24512万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51万元。
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云南翰文大健康产业项目、屋顶光伏发电、倍伟诚茨塘片区矿区扩大及精加工、完家村旅游小镇等项目顺利推进,云南医药健康职业学院富民校区已于6月12日开工建设。大营街道松林村委会种养循环优质种猪联农带农项目,总投资591万元,财政专项衔接资金投入390万元,正在有序实施。大营街道苹果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上级共下达衔接资金283万元,项目已于10月9日动工。大营街道奎南片区400亩西瓜种植项目开工建设。永安村委会财政奖补一事一议项目有序推进,战马电商实训中心建成使用。大营街道山地鸡产业发展项目有序实施,以“公司+农户+合作社”的山地鸡养殖模式,对大营街道低收入人群进行帮扶,2024年共发放三批山地鸡鸡苗,累计发放9765只。
招商引资质效明显。打好招商“主动仗”,立足资源区位优势,积极“走出去”洽谈、努力“请进来”对接。完成26个项目的招商引资投资协议签订。县级认定大营街道招商引资项目20个上报资金88255万元,完成县级下达任务数的104%。
(二)有效巩固脱贫成果,乡村振兴纵深推进
农业产业稳步发展。开展“三农”、农村工作会议2次,截至9月,预计完成农业固定投资1.1亿元万元,农业项目组织入库6个。全年完成粮食播种总面积27282.41亩,总产量9269.609吨,大豆播种面积730.4亩157.42吨,油料作物755.8亩128.99吨(冬油菜458.79亩)。累计完成蔬菜种植面积3134亩,实现总产1万吨。完成花卉种植面积1684.9亩,鲜切花产量1347万枝。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22941.06亩、涉及农户6960户,补贴资金1895160.97元。
乡村振兴持续聚焦。一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持续推动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2019年至2024年共实施项目6个,其中有5个项目各争取到上级资金50万元,1个项目争取到上级资金100万,截止2024年,6个项目累计收入46万元。二是持续做好防返贫监测。大营街道共有脱贫户和监测户156户436人(脱贫户和监测户重合1户5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累计三季度人均纯收入15778.09元,同比增长11.89%。大营街道“政府救助平台”申请救助82件,办结率93%。三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完成大营街道各村居委会、村小组2023年9月份以来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清查整改工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两头空”、“两头占”清理及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整改工作、农村宅基地联审联管机制等工作稳步推进。
耕地保护高效推进。在街道、村、组建立三级网格管理体系,实现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在16个村委会开展三级网格化管理工作,印发耕地保护村级网格长16份,组级网格长2000余份,发放网格化管理宣传材料50余份。严格按照省、市、县耕地保护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落实国土综合整治、土地违规违法问题整改、流出耕地及时足额补充到位等工作,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整改恢复任务,确保耕地保护目标(耕地4.3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3.52万亩)不减。
(三)持续深化生态建设,城乡面貌明显提升
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深入学习贯彻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常态化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一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效明显。以“争取资金+村集体集资+群众投工投劳”的模式,完成东元村委会李家村、赵家村、沙锅村,旧县村委会、元山村委会雨污分流项目。成立大营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攻坚行动指挥部,不断建立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主要领导带队到西山、元山等9个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检查暨现场会1次。打造绿美乡村8个,省级绿美乡村1个(麦场村),完成最美庭院评选314户。建立“党建+”助力人居环境整治,东元、三村、西山村党总支积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形成“党建引领、党员带头、群众参与”的整治新局面,持续推进党建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深度融合。二是集镇卫生环境整治持续推进。建立环卫保洁队伍,实行无缝巡查监管,实现垃圾日产日清,全年清运垃圾约973吨,绿化浇水737车次。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达100余份,清理乱涂写乱张贴的牛皮癣小广告等共计785条,取缔流动摊位、占道经营977起,清理破损横幅、广告牌50余处。累计劝离、规范乱停放车辆500余辆,整治违停机动车129辆,整治非机动车占道停车2234辆,不断提升公路沿线环境质量。
生态建设成效明显。一是深入推进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大营街道积极配合县级责任部门,逐项对应整改落实,并组织召开了民情恳谈会,同步开展了群众满意度调查,参会群众代表对投诉交办件问题整改全部满意。按照西南督察局及昆明市第四轮环保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项整改要求,大营街道积极配合老煤山(茨塘片区)矿山生态修复,目前已完成林地造林90亩种植共计3万株,完成耕地复耕260亩。二是深入开展国土综合整治。实地踏勘2024年国土综合整治地块190个,面积3620.22亩,规划实施仓前等6个村委会13个地块,面积157.043亩,待县级审核地块面积900多亩。三是压实河长制工作。召开河长制工作推进会1次,系统部署全年河长制工作,确保街道河长制工作稳步推进。制定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河长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目标,压实各级责任。采取每月一通报形式督促河长制工作开展。1—11月开展镇(街道)级河长巡河115次,村级河长巡河240次,专管员巡河386次。四是矿产资源监管工作全面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不定期对私挖滥采现象进行跟踪排查。在西山松子房、永安风摆山等地安装监控5个,对该片区的矿产资源实施有效监管和有力保护,查处一起到风力发电场私挖滥采磷矿案件。开展非煤矿山巡查和排查50次,填补元山村委会荞地山盗采磷矿留下的坑洞10余处。
(四)着力改善社会事业,民生福祉不断增进
社会保障全面提升。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20449人,任务完成率100.73%;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0211人,任务完成率93.22%;完成城镇新增就业297人,任务完成率108%;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022人,任务完成率112%(含脱贫劳动力140人,任务完成率114.8%);其中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45人,任务完成率103.8%;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性收入1608万元,任务完成率100%。组织培训9期515人(含脱贫劳动力116人,任务完成率193.3%),任务完成率128%;组织引导性培训3期353人(含脱贫劳动力42人,任务完成率210%),任务完成率100.9%;组织其他培训10期1136人,任务完成率113.6%。
惠民实事落地见效。临时救助入户57户,实际发放临时困难救助50户15.36万元。审上报高龄老人保健补助1.0513万人次70.338万元,录入残疾人困难生活补助2548人次22.932万元、初步上报残疾人护理补贴4473人次42.661万元,新增特困供养申请9人,新增纳入低保28户50人;完成大营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主体建设、麦场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优抚对象救助申请16人补助金2.5万元,优抚生活补助死亡停发18人,发放优抚对象一次性死亡抚恤金183442.23元。
文化事业健康发展。一是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开展春城文化志愿服务活动4期、2024年“民族团结·同心向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活动1次、16个村(社区)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开展花灯、歌舞等活动10余场次。二是公共文化服务不断完善。组织召开大营街道2024年应急广播操作培训会1次,常态化开展应急广播巡查,确保辖区所有自然村的广播播放正常。对16个村(居)委会公共文化场所、旅游景区景点等场所等进行12次巡查检查,定期开展文物保护单位消防、防盗安全巡查巡检。街道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免费开放图书借阅109册,公共电子预览室查阅资料110人次,公共文化累计开放时间1764个小时。三是旅居大营生动实践有序推进。协同县文旅局、县住建局等部门,针对现有旅居资源、旅居行业现状等进行深入调研,选取天马山温泉度假区、鼎易山水居小区、麦场村、束刻村、三村村等多个点位实地考察7次。同时,由街道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带队,组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旅居调研工作小组,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开展二次调研,深入挖掘分析点位现有资源、特色亮点及存在问题等,对旅居项目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为大营旅居产业发展做好前期工作。
(五)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防灾减灾扎实深入。一是多措并举开展抗旱保水工作。成立大营街道防汛抗旱应急领导小组,压实工作责任。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拓展新水源,在黄坡村委会官庄村实施人饮巩固提升工程。街道出资39万元对水源枯竭的杉劳园村、白地山村、大平地村实施抗旱应急深井提水工程;投入9.6万元为荞地山村实施深井提水工程;麦依甸村委会投入23万元实施麦依甸大小村实施深井提水工程;同时指导好今年缺水问题较突出的永安村、关山箐村、后山村开展抗旱应急深井提水工程;水库用水管控、抗旱节水宣传等工作有力推进。截至目前,共计拉水265车次,合计3040吨,解决584户,2047人,860头大牲畜饮水困难问题。二是持续聚焦森林防灭火工作。层层签订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册1300份,制发入山告知书21000份。严格落实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及火灾火情零报告制度,检查值班情况36次,年内未发生森林火灾。三是全面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召开大营街道2024年汛期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部署暨宣传培训会议,与12个分布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村(社区)签定《大营街道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发放避险明白卡475份、防灾工作明白卡110份、《地质灾害隐患通知书》110份。全年共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116次。四是全力做好汛期防汛工作。签订《大营街道办事处2024年防溺水工作责任书》,定期开展大营街道防溺水、洪涝、山洪灾害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工作,抽查水库4座,小坝塘8座。投入15万余元为麦场、松林、西山、仓前等村委会实施了部分农灌沟水毁修复工程。截至目前辖区内无河渠、水库坝塘安全事故。五是持续做好救灾工作。发放2023—2024冬春生活救助中央资金6万元、市级资金6000元,发放县级物资棉被100床、棉衣100件、衣服20套,组织第一批5个村委会争取到上级抗旱资金12万元。
安全底线筑牢筑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场所94户,发现安全隐患76条;检查矿山企业4户,发现隐患2条;检查烟花爆竹5户11次,发现隐患6条,已督促企业全部完成整改。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2户,未发现安全隐患。持续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检查老旧房屋510户,发现电器电线老化等安全隐患98条,已上报县消防大队;检查企业消防33户、九小场所343户、住宅小区17次,发现隐患58条,已全部督促立行立改。开展校园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共16次;开展盗采矿产资源打非治违工作1次。组织辖区16个村(社区)安全专干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并取得实效。
(六)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组织建设不断强化。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班子成员思想觉悟、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领导水平。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召开党工委会议18次、主任办公会1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9次。坚持主要领导严格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发言,不搞“一言堂”,做到会议决策程序化、民主化、科学化。
基层党建扎实推进。一是党组织建设不断优化。抓实党支部“扩先、提中、治软”行动,评定先进党支部26个,中间党支部80个,无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9月底10个中间党支部成功晋位升级为先进。开展村情和村级干部队伍情况分析,持续推进党组组书记后备力量储备工作,目前16个村(社区)已储备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33人,实现村(社区)后备干部和基层社会治理专干全覆盖。二是创新多元基层治理。用活“兼职委员会”机制,激发基层治理活力,规范街道“兼职委员会”、大营社区“大党委”的运行,更好地统筹基层党建、社会治理、服务群众等事项,着力打造城市基层党建特色亮点。组织召开3次大营街道2024年“兼职委员会”联席会议,收集“需求清单”25项,并形成大营街道“兼职委员会”项目责任清单,截至目前,清单任务已全部完成。推进“书记领办”项目。聚焦基层治理痛点、难点、堵点和短板弱项,积极整合资源,依托活动阵地,召集社区“达人”,通过党建引领、群团共建、平台共享,积极开展教育宣讲、专题讲座、暑期托管等各类活动80余次,服务群众1200余人次。三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举办大营街道领导班子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1期,开展专题辅导1次、集体研讨3次、集体自学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2次。制定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措施及学习任务清单,指导各支部制定学习计划,各基层党组织结合“三会一课”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1000余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相关主题党日200余次。认真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召开警示教育会议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讲解身边干部违纪典型案例8次,组织党员干部走进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1次。
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一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召开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题会1次,推进会2次,进一步压实集中整治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二是深化拓展“清廉云南”富民实践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深化拓展“清廉云南”行动的部署要求,围绕十大专项行动工作,抓好抓实工作推进。召开干部职工会议传达部署相关工作1次,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具体落实措施2次,明确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链条。制定印发《中共大营街道工作员会关于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富民实践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责任传导机制和责任落实体系。
党管武装工作全面推进。严格按照“应急动员有保障、持续动员有能力、全面动员有保证”的要求和“相对集中、便于收拢集结”的原则,联合公安机关等部门,深入企业、走访入户开展民兵潜力调查工作,圆满完成大营街道2024年民兵整组工作。目前,大营街道基干民兵队伍共61人,其中,县应急连基干民兵23人,县通用工程抢修抢建连基干民兵8人,大营街道应急排基干民兵30人。将街道辖区内应届往届毕业生群体作为征兵动员重点,以入院宣传、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一对一”宣传动员、政策解读等工作;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横幅、电子屏等媒介,积极宣传相关征兵政策,有力调动辖区适龄青年参军入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截至目前,大营街道兵役登记229人,适龄青年兵役登记任务完成率100%;组织进站体检37人、政审考核37人、役前集训4人、最终走兵4人,包含三名大学毕业生及一名中职院校毕业生,圆满完成2024年上半年征兵“五率”考评。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公开01表)
2.收入决算表详见附表(公开02表)
3.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公开03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公开04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公开05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公开06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公开07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公开08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公开09表)
10.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详见附表(公开10表)
1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公开11表)
12.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公开12表)
1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公开13表)
14.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公开14表)
15.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公开15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人民政府大营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收入合计70196339.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986245.91元,占总收入的96.8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210093.50元,占总收入的3.1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171481.56元,增长40.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978321.46元,增长51.0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806839.90元,下降55.95%。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增多;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自有资金结转结余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富民县人民政府大营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支出合计73401841.41元。其中:基本支出30058598.89元,占总支出的40.95%;项目支出43343242.52元,占总支出的59.0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3554156.02元,增长47.2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502157.86元,下降22.05%;项目支出增加32056313.88元,增长284.0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 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日常经费支出减少和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人民政府大营街道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058598.8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766290.75元,占基本支出的82.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92308.14元,占基本支出的17.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富民县人民政府大营街道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343242.5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完成如下 :
1.项目名称:大营街道苹果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项目预算投资593万元,申请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83万元,整合其他资金310万元。项目新建分级检测生产线用钢架房900平方米;购置安装苹果示范展示基地水肥一体化智慧灌溉系统;培育青砧苗3万株。培育瑞雪、瑞香红、秦脆、红露、王林、维纳斯黄金等1500株。通过培育壮大苹果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苹果收储、分拣中心,以示范基地为样板,带动农户种植苹果,由合作社提供苗木、培训、技术指导,实现街道苹果种植达规模以上,促进农民增收。先带动束刻村委会脱贫户5户、监测户11户通过种植苹果提高经济收入,再辐射带动大营街道其他村委会脱贫户、监测户困难家庭产业发展,通过产业带动大营街道156户441人脱贫户、监测户困难家庭通过产业发展实现稳步增收。
2.项目名称:大营街道松林村委会种养循环优质种猪联农带农项目。项目预算投资591万元,申请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390万元,整合其他资金201万元。项目优先帮扶松林村委会边缘户、监测户、困难家庭16户55人产业发展。为带动松林村委会的边缘户、监测户、困难家庭产业发展,由农户提交申请,合作社对其养殖硬件、养殖技术水平、自身发展动力进行综合评价后,报街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合作社按照补助标准发放二元种母猪或者仔猪(帮扶额度不超过800元/人)进行帮扶。自2024年开始,持续15年。
其次,辐射带动大营街道15个村委会脱贫户、监测户困难家庭140户386人产业发展。在满足松林村委会需求的条件下,大营街道15个村委会边缘户、监测户、困难家庭按照程序申报,街道审核同意后,合作社按照补助标准发放二元种母猪或者仔猪(帮扶额度不超过800元/人)进行帮扶。自2024年开始,持续15年。最后扶持试点村(松林村委会)产业发展。在满足脱贫户、边缘户、困难家庭后,补助资金有剩余的前提下,扶持试点村产业发展。2022年松林村委会生猪存栏量为570头,母猪存栏量75头,有养殖种猪和生猪的基本经验,为扶持试点村种猪和生猪产业发展,给予试点村农户优惠政策。试点村农户优惠政策按照二元母猪以低于当年市场价格400元/头,商品仔猪以低于市场价格100元/头购买,杜洛克公猪精液(二元繁育级)每份补助100元。自2024年开始,持续15年。
3.项目名称:富民县大营街道2024年松林村委会高原优质种猪本土化养殖项目。项目投资预计3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00万,其他资金140万。通过实施富民县大营街道2024年松林村委会高原优质种猪本土化养殖项目,实现扩建高原智能原种猪场,升级打造云南昆洲高原现代种业生猪智慧育种基地。本联农带农项目通过基地给家庭农场提供二元种猪母猪、三元猪商品仔猪、公猪精液三种产品,共同育种育肥,促进了村集体经济发展,带动全体村民收入增长,提升村民幸福感与获得感,促进当地生猪及相关饲料农作物产业高质量发展。每年回报率为5.2%左右,期限为15年。回报期内每年由昆洲农业提供15头二元种猪母猪,45头三元猪商品仔猪,40份公猪精液三种产品;及给予松林村委会2万元资金,按市场价折算金额约10.44万元,用于扶持富民县种猪项目推广。对于无力饲养猪只增收的困难户,云南昆洲提供代养服务,将项目回报猪产品未发放给村集体部分的收益用于村委会成立乡村振兴基金,用于支持村集体建档贫困户。通过项目的实施,从项目第3年开始,企业供给的45头母猪群体和配套头份的精液,以及每年提供45头三元仔猪育肥,项目给全体农民带来的总增收效果为69万元至155.55万元一年。15年到期后,猪舍按照实际残值由企业回购。同时项目的生态收益,每年减少粪污118.3吨(每头母猪每年产生粪便0.73吨,污水3.65吨),减少饲料浪费折算现金135000元(每头母猪年饲养成本5000元)。通过扩建高原智能原种猪场,昆洲农业每年为大营街道提供15头二元种猪母猪、45头三元猪商品仔猪、40份公猪精液三种产品,总计每年可面向市场销售1170头三元杂商品仔猪,45头商品肥猪肉猪,15头淘汰母猪。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富民县人民政府大营街道办事处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535753.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14%。与上年相比减少2775257.58元,下降6.88%,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89318.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5%,完成年初预算的71.25%。主要用于街道办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等公用经费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85071.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完成年初预算的95.22%。主要用于文化中心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77595.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98%,完成年初预算的88.35%。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社保中心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变动及公用经费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24242.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6%,完成年初预算的97.46%。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医保基数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015600.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3%,完成年初预算的88.18%。主要用于城管中心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
12.农林水(类)支出15011101.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99%,完成年初预算的188.90%。主要用于农业中心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科项目增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3282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5%,完成年初预算的94.2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公积金基数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8000.00元,决算为55983.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4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909.35元,下降17.5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8000.00元,决算为55983.2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82.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909.35元,下降17.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8000.00元,支出决算为55983.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4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1663.21元,增长63.1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8000.00元,决算为55983.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1663.21元,增长63.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貌科洒水车、垃圾车车辆老化,抗旱送水、绿化浇水、冲洗路面、清运垃圾等频次增加导致车辆修理费、维护费高昂。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0辆。主要用于市貌科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富民县人民政府大营街道办事处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98936.07元,比上年减少7429578.09元,下降78.80%,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支,以保证机构正常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富民县人民政府大营街道办事处资产总额5521545.66元,其中,流动资产3577505.66元,固定资产1934757.5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282.44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19058.6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05849.0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公开11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2193.2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193.2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公开13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公开14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公开15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2400455301111
富民县人民政府大营街道办事处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251014032235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