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富民县永定街道办 发布时间:2026-08-27 10:03 来源:富民县人民政府
永办发〔2026〕5号 签发人:善义龙
富民县人民政府永定街道办事处
关于对村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及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富民县审计局:
按照《富民县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富审调报〔2025〕12号)要求,永定街道高度重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细化压实整改责任,全面组织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
永定街道高度重视审计调查问题整改,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把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收到审计调查报告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明确整改责任部门、目标要求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街道召开会议研究整改工作事项,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同时,街道在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过程中,根据问题情况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自检自查,切实规范“三资”管理。
二、审计调查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
1.永定街道下辖的15个村(社区)及村小组未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相关制度,各村组财政资金财务核算管理不规范。
(1)15个村(社区)及村小组未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相关制度,财政资金核算不清晰。
整改要求:责成永定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各村组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算相关制度,对财政资金收支核算加强监管,杜决类似问题再发生。
整改情况:1.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能力。永定街道结合新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结束,于2026年3月16日组织15个村(社区)书记(主任)、报账员30余人,开展村级财务管理培训,学习了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关于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富办发〔2021〕16号)、《中共永定街道工作委员会 永定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永定街道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永通〔2024〕47号),提升履职能力。2.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要求各村组从2026年1月1日起,严格按照会计核算要求,按月进行账务处理,改变以往按季度、半年度或年度核算的做法。目前,永定街道下辖村组已实现按月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对各级政府部门财政补助收入,要求按收入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严格区分财政资金与村集体资金的使用,建立专门的财政资金台账,详细记录资金的来源、用途和使用情况。3.建立长效机制。为防止问题反弹,街道办事处建立了长效监督机制,定期组织各代理会计及报账员对各村组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鼓励群众参与监督,接受社会监督。问题已整改完成。
(2)村集体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未计入账面核算管理,涉及金额549150元。
整改要求:永定街道办事处应督促各村委会、经济发展办公室加强集体资产清查、核算及管理,及时补登账外资产,杜决类似问题再发生。
整改情况:1.加强学习培训。组织街道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各村(社区)书记(主任)、报账员,学习各项规定制度,并要求各单位实施的项目,完工验收后,形成固定资产,各村(社区)书记(主任)及时要求报账员入固定资产台账。2.强化督促整改。目前,经营性固定资产549150元,于2026年1月1日1号凭证已入账。(附件:经营性固定资产549150元入账卡片及凭证。)问题已整改完成。
(3)15个村(社区)及村小组固定资产未按规定计提折旧,涉及固定资产原值250493587.54元。
整改要求:永定街道办事处应督促各村委会、经济发展办公室(农经岗)加强集体资产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整改情况:1.强化业务学习。规范使用富民县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财务软件,认真执行固定资产折旧的有关规定。2.加强对接协调。经对接上级业务部门,待县级方案出台或者指导后,统一进行固定资产折旧。问题正在整改。
2.村集体经济组织未按规定设置账簿进行会计核算,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真实完整。
整改要求:永定街道办事处应督促村委会及下辖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设置账簿,进行会计核算,杜决类似问题再发生。
整改情况:已督促村委会及下辖公司账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核算,并按规定设置账簿。目前,村委会正在开展比选工作。问题已整改完成。
3.违规向个人发包建设工程,涉及合同金额549150元。
2021年8月16日,永定街道办事处某某村委会(甲方)与本村村民张某某(乙方)签订项目建设施工合同书,合同价549150元。
整改要求:永定街道办事处应督促各村委会(社区)按相关规定发包工程,杜决类似问题再发生。
整改情况:鉴于该村委会(甲方)签订承包合同的责任人已故,不再追究,已对该村委会村“两委”及村监委、报账员进行批评教育,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组织村“两委”、报账员等相关财务人员学习《中共永定街道工作委员会 永定街道办事处关于对<永定街道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永通〔2025〕20号)。后续将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问题已整改完成。
4.项目设备采购询价不规范。
2022年度特色经济林果初加工规范化试点示范建设项目,村委会通过询价方式采购核桃榨油设备,参与询价的报价公司为:昆明市某某区益加益普通机械经营部、云南某某农机有限公司、昆明某某区月东五金店。经调查,昆明市某某区益加益普通机械经营部与昆明某某区月东五金店指向同为一家公司,设备采购询价不规范。
整改要求:永定街道应加强对各村委会(社区)采购行为的指导和监督,督促各村委会(社区)按照相关规定开展采购活动,杜决类似问题再发生。
整改情况:永定街道组织了15个村(社区)书记、主任,报账员30余人,开展村级财务管理培训,学习了《政府采购法》(2014年修订)、《中共永定街道工作委员会 永定街道办事处关于对<永定街道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永通〔2025〕20号)。后续将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问题已整改完成。
5.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项目资金不到位,导致项目停工,未能发挥效益。
永定街道办事处委托社区实施的“永定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5770376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2800000元,政协200000元,街道办事处1700000元,社区居委会1070376元。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审定金额3676811.20元,已支付工程款2833925元(财政资金支付2483925元,社区自筹支付350000元),因项目资金不到位,导致项目于2023年10月停工至今。
整改要求:永定街道办事处应积极筹措项目资金,顺利推进项目建设,发挥项目效益,并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杜决类似问题再发生。
整改情况:根据反馈问题,永定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及时协调对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等部门,了解下一步工作流程和要求,完善项目后续建设各项手续,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街道、社区已配合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按项目建设管理程序要求完善各项手续,配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就项目建设中未批先建、施工图纸未审、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手续擅自施工问题的处罚。完善办理施工许可证各类资料,与施工单位协商装修合同事宜。材料完善后,将及时报请县住建局补办施工许可证。预计4月上旬前,街道、社区将及时启动项目装修工程,确保早日投入使用。问题已整改完成。
6.经营性资产出租未及时收取租金,致使收益无法实现。
村委会2023年投资1439900元采购垃圾处理设备,2024年3月29日完成移交,出租给某公司,租期自2024年5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租金按每年不高于设备价款总额的7%收取。截至2025年8月31日,村委会尚未收到租金。
整改要求:永定街道办事处应督促村委会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发挥资金效益。
整改情况:1.督促专人负责摸清情况。督促村委会安排专人与该公司负责人进行对接,了解其未按时支付租金的原因,督促其尽快履行付款义务。2.发放催款通知书。村委会已于2026年3月11日正式向该公司送达《催款通知书》,书面催告其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支付所欠租金,明确告知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3.如企业拒不支付,村委会将走法律程序进行起诉。问题已整改完成。
7.永定街道南营村委会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马拉村道路硬化项目工程完工后产权未移交,涉及金额526313.55元。
2024年昆明市富民县永定街道办事处南营村委会农村公益性财政奖补项目于2024年11月25日开工实施,于2024年12月19日完工。永定街道办事处2025年6月27日组织县水务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对项目进行了验收,截至2025年10月29日,马拉村道路硬化项目工程完工后产权未移交至村小组,涉及金额526313.55元。
整改要求:永定街道办事处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移交资产,杜决类似问题再发生。
整改情况:马拉村道路硬化工程项目于2024年11月25日开工建设,于2024年12月19日完工。2025年6月27日由各相关组成的验收组对马拉村道路硬化工程进行了验收,验收结论:一致同意验收。工程验收后,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及资产进行了移交。资产已于2026年3月1日录入马拉村小组固定资产。在今后的工作中,永定街道办事处将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及时进行移交,杜绝此类事发生。问题已整改完成。(附件:马拉村小组2026年3月1日1号凭证及固定资产卡片)
8.清河村委会未及时收取经营性资产收益52551元。
清河村委会未经“四议两公开”程序将财政投入2000000元形成的“红色教育基地”交由村委会7人于2022年6月30日成立了富民红色文化教育有限公司运营和管理,公司负责对外开票及收款并缴纳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协议约定村委会收取公司净利润的70%。截止2025年8月31日,村委会未及时收取红色教育基地分红款52551元。
整改要求:永定街道办事处应督促清河村民委员会及时收取收益,发挥资金效益。
整改情况:一是截止2026年3月13日,富民红色文化教育有限公司已将分红款及成本合计103495.94元(包含整改分红款52551元),拨付至清河村委会账户。二是强化制度学习与责任落实,组织村“两委”、监委及相关人员专题学习“四议两公开”及相关管理规定,压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提升规范运营与民主管理水平。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效。问题已整改完成。(附件清河村委会入账通知单。)
9.永定街道办事处下辖2个村委会无行政处罚权违规收取罚款,涉及金额3200元。
(1)清河村委会违规收取野外用火2200元,其中:丁某某200元、丁某某400元、李某某400元、林某某200元、顾某某1000元。
(2)瓦窑村委会违规收取李某某高风险野外用火违约金1000元。
整改要求:永定街道办事处应督促各村委会加强管理,杜决类似问题再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村委会成员法律意识。组织村委会成员参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云南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云林法策〔2015〕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二是开展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宣传栏、广播、微信公众号、村民大会等多种形式,向村民宣传野外用火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让村民了解野外用火的违规后果,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使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开展工作。杜决类似问题再发生。三是鉴于清河村委会、瓦窑村委会已把罚没收入3200元用于植树造林支出。为以后护林防火工作正常开展,街道办事处综合考虑后,罚没款不退还,以后不在收取。问题已整改完成。
10.永定街道办事处下辖村委会取得的房屋、铺面、场地等出租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纳税。
(1)2023年1月1日--2025年8月31日永定街道办事处永一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小组取得的房屋出租、经营性资产出租、场地出租等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纳税。
(2)2023年1月1日--2025年8月31日永定街道办事处永二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小组取得的房屋出租、经营性资产出租、场地出租等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纳税。
整改要求:永定街道办事处应督促各村委会对审计期内房屋、铺面、场地等出租取得的收入进行清理,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杜决类似问题再发生。
整改情况:经核实,永定街道辖区15个村(社区),113个村小组,共计143个核算单位。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3年143个核算单位共564笔,房屋、铺面、场地出租、红白理事会场地使用费、停车场停车费等收入合计11984363.18元。其中:永一社区及其下辖小组、永二社区及其下辖小组,房屋、铺面、场地等出租取得的收入中部分已申报纳税,其中:2025年永一社区及其下辖小组已申报纳税税款1714.28元、永二社区及其下辖小组已申报纳税税款49695.5元。目前,县级各相关单位正在协商整改方案,待方案出台后,永定街道将督促各村(社区)对房屋、铺面、场地等出租收入申报纳税,杜决类似问题再发生。问题已整改完成。
11.拖担村委会违规申报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富民县永定街道办事处拖担村民委员会人为将归属于羊槽箐村419.12亩集体耕地指标分配至下属九个村民小组,后以各小组单独名义进行申报耕地地力补贴,致使应属于羊槽箐村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由拖担村民委员会下属九个村民小组申报领取,2022年至2024年期间涉及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共101074元。
整改要求:永定街道办事处应督促拖担村委会按照相关规定申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杜决类似问题再发生。
整改情况:永定街道办事处根据《富民县2026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项目工作方案(初稿)》中不得享受补贴的情形第九条村:集体未承包给种地农民和国有农场企业未承包租赁给种地人员的耕地规定,已不办理拖担小龙潭村集体2026年耕地地力补贴。2026年起集体部分耕地不在申报耕地地力补贴,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下步工作措施
永定街道将持续强化整改工作的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切实巩固好整改成果,把整改成效作为干部执行力的最终体现,推动街道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从严从实,切实落实整改责任。党工委领导班子对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整改责任,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执行纪律到位、作风转变到位,始终把审计反馈问题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二)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对一些需要较长时间整改、常态化坚持的事项,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制度机制。以此次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切实建立规范村级财政资金管理的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巩固整改成果,常态化坚持,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富民县人民政府永定街道办事处
2026年1月15日
永定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6年1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