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工商局常见问题和解答信息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8-17 15:14 来源:
部门名称(签章):富民县工商局 填表人:廖凤云
序 号 |
问题标题 |
问题分类 |
问题内容 |
解答部门 |
解答内容 |
1 |
如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
工商 |
我要开办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该如何办理? |
富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首先应该为你的公司取一个名字,然后到工商局注册大厅进行名称查重,经核准后按经营范围核定范围方可办理其他前置审批许可证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手续,最后再到工商部门进行公司注册登记。 |
2 |
如何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
工商 |
我要办理公司股东变更登记,该如何办理? |
富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首先应该填写公司变更应提交的整套格式文书,并同时提交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股权转让协议、新股东身份证明等配套的材料,然后到原登记机关进行变更登记。 |
3 |
如何办理如何法人变更登记? |
工商 |
我要办理法人变更登记,该如何办理? |
富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首先应该填写公司变更应提交的整套格式文书,并同时提交股东会决议、法人任免职文件,然后到原登记机关进行变更登记。 |
4 |
如何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 |
工商 |
我要办理一个分公司,该如何办理? |
富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首先应该到工商局注册大厅进行名称查重,经核准后方可办理其他前置审批许可证,最后再到工商部门进行公司注册登记。 |
5 |
如何进行档案查询? |
工商 |
我要查询×××登记档案,该如何办理? |
富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本部门及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需查阅、借阅企业档案,须办理登记手续,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查阅;本系统各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查阅、借阅,应当出示单位公函,并出示查询人员的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各组织、个人均可向工商机关进行机读档案的查询。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持有公函并出示查询人员有效证件,可以进行企业书式档案资料查询;律师事务所代理诉讼活动,对企业书式档案的查询,须出示法院立案证明(原件,律师事务所公函,律师身份证件,方可查阅;企业查询自身书式档案,须写申请盖章,并出具营业执照,方可查询。书式档案资料中涉及的机密事项,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方可查阅;工商机关内部审批文书,在办理涉及工商机关的案件时方可查阅。
档案资料查询,应查询人的要求,可以加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档案资料查询专用章。查阅企业登记档案资料,任何人不得在案卷中修改、涂抹、拆取和标注,不得损毁和擅自抄录。查询人不得利用获得的资料开展有偿服务活动,也不得公布企业档案资料。最后按档案查询规定进行收费。 |
6 |
如何办理企业年度检验? |
工商 |
我要办理企业年度检验?该项如何办理? |
富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首先应该到辖区分局(所)领取年检报告书,再按照年检告知书应提交材料填写好后,到辖区分局(所)进行年检即可。 |
7 |
分公司经营范围怎么核定? |
工商 |
我要成立一个分公司,经营范围要如何核定? |
富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所属企业的经营范围。分支机构经营所属企业经营范围中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当报经审批机关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支机构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企业可以凭分支机构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
8 |
如何办理公司迁移? |
工商 |
我要将我的公司从甲地迁往乙地,要如何办理? |
富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企业、个体工商户因住所或经营场所发生改变,可以办理登记机关迁移手续,并由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首先,企业分别向迁出地和迁入地登记机关递交档案迁移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各一份;迁入地登记机关填写《企业迁入登记审核表》签署“同意迁入”的意见,并出具《企业迁移登记注册通知函》;迁出地登记机关收到“企业迁移申请”、《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和《企业迁移登记注册通知函》后,填写《企业迁出登记审核表》签署“同意迁出”的意见,并递交档案管理人员办理档案迁移手续;档案迁移后,迁入地登记机关将《企业迁移登记注册通知函》《企业迁入登记审核表》、移交档案清单一并归档。
原登记机关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办理企业档案迁移的整理装订、封存、盖章,并填写档案迁移三联单,一联为存根;二联为回执(由迁入地登记机关接受档案后盖章返回原登记机关存查);三联为清单(由迁入地登记机关存查)。原登记机档案管理人员须打印企业注销基本情况备案。
企业档案迁移资料应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年检报告书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企业监督管理形成的文件,营业执照正、副本。
迁入地登记机关有权要求原登记机关重新补齐、装订后移交。 |
填表说明:
1、各部门主动收集业务相关的常见问题和解答,按上表格式组织填报。问题分类为: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国土资源、能源,审计,农业、林业、水利,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旅游,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技、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与儿童工作,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民族、宗教,对外事务,港澳台工作,国防,综合政务,其他共20类,请对应填报。
2、表格填好后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方可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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