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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常见问题和解答信息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8-19 03:14    来源:

部门名称(签章): 富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填表人:郑兆莹

序 号问题标题问题分类问题内容解答部门解答内容1如何确认公民民族成分?民族确认公民民族成分需要哪些条件?民族宗教事务局1、确定公民的民族成分必须以国家正式认定的民族族称为准,不得以国家未确认的族称为自己的民族成分。 2、个人的民族成分,只能依据父或母的民族成分确定。 3、不同民族的公民结婚所生子女,或收养其他民族的幼儿(经公证部门公证确认收养关系的),其民族成分在不满十八周岁以前由父母或养父母商定;满十八周岁者可由本人决定,年满二十周岁者不再更改民族成分。 4、不同民族的公民再婚,双方原来的子女如系幼儿,其民族成分在十八周岁以前由母亲和继父、或父亲和继母商定;双方原来的子女已满十八周岁的,不改变原来的民族成分。 5、不同民族的成年人之间发生的收养关系、婚姻关系,不改变各自的民族成分。 6、原来已确定为某一少数民族成分的,不得随意变更为其他民族成分。2如何开办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加工项目?民族申请从事清真饮食生产经营者应提交哪些材料?民族宗教事务局1、带企业业主、采购员、保管员、厨师等人身份证,以便核实。(复印件各1 份,验原件) 2、单位和业主须写出申请,注明业主、采购员、保管员、厨师的自然情况(如姓名、性别、民族、年龄等)、经营地点、经营项目等相关情况。(原件1份) 3、单位和业主将申请交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民宗局到经营场地查验后,符合条件的给予发放清真标牌。 4、最后业主再到食品卫生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证照。 5、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3设立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及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的条件?宗教设立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及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的要具备哪些条件?民族宗教事务局1、设立宗旨不违背《宗教事务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2、当地信教公民有经常进行集体宗教活动的需要;3、有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教规定其他人员;4、有必要的资金;5、布局合理,不妨碍周围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6、获得相应宗教事务部门准予设立的批复及相关文件。4设立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及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的条件?宗教设立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及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的需要提交哪些材料?民族宗教事务局1、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填写《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申请表》(一式三份),每份表同时提交下列材料:(1)拟设立地信教公民的有关情况说明(原件1份);(2)拟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符合本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基本情况(原件1份)及户籍、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 份,验原件);(3)拟成立的筹备组织成员的基本情况(原件1份)、户籍和居民身份证明(属宗教教职人员的,还应当提供教职身份证明)(复印件各1 份,验原件);(4)必要的资金证明(复印件各1 份,验原件);(5)拟设立地点和拟设立场所的可行性说明(原件1份);(6)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2、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受理申请后,对拟同意的,征求拟设立地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意见,并对筹备设立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宗教团体举办培训班需要具备的条件?宗教宗教团体举办培训班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民族宗教事务局1.有明确的办班培训宗旨; 2.培训班规模、时间安排、地点选择恰当; 3.教学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宗教教义教规的要求; 4.参训和授课人员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5.有合法的经济来源。 6、培训内容不违背《宗教事务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

填表说明:

1、各部门主动收集业务相关的常见问题和解答,按上表格式组织填报。问题分类为: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国土资源、能源,审计,农业、林业、水利,工业、交通,商贸、海关、旅游,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科技、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体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与儿童工作,劳动、人事、监察,公安、安全、司法,民政、扶贫、救灾,民族、宗教,对外事务,港澳台工作,国防,综合政务,其他共20类,请对应填报。

2、表格填好后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方可上报。

附件4

行政审批项目信息采集表

单位名称(签章)富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事项名称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设立商业服务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审批事项类型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上报件()[请在选择项上打“√”]窗口接件是(√) 否() [请在选择项上打“√”]接件窗口综合窗口网上预审是() 否(√) [请在选择项上打“√”]承诺时限20日 [工作日]承诺时限说明20个工作日收费标准无入驻政务服务中心是(√) 否()联系人郑兆莹联系电话818688需提交的材料(一)新建或改建建筑物1、包括拟改建设或者新建建筑物项目说明及理由等内容局面申请(原件1份); 2、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的局面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3、拟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的设计草图、位置图、效果图(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及可行性报告(原件1份);4、规划、文件、建设、消防和环保等部门的审核意见(复印件1份,验原件);5、有权改建或新建建筑物的相关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6、保证宗教活动正常开展的情况说明(原件1份);7、建设资金证明(原件1份)。(二)设立商业服务网点1、包括拟设立商业服务网点经营范围等内容的书面申请(原件1份);2、宗教活动场所组织集体研究同意的书面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3、拟设立商业网点的位置示意图(复印件1份,验原件)。(三)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1、包括拟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影片的理由及展览、拍摄内容等情况的书面申请(原件1份);2、宗教活动场所组织集体研究同意的书面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3、有关主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前置条件(一)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1.经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2.拟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符合该宗教的建筑规制,与该场所的环境相协调;3.符合国家有关规划、文物、建设、消防和环保等方面的规定;4、施工期间能够基本保证信教群众开展宗教活动;5、有必要的建设资金。(二)设立商业服务网点 1、经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 2、不影响信教群众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 3、拟设立商业服务网点的经营内容不违背该宗教的禁忌; 4、拟设定的商业网点与该场所和环境相协调; 5、符合国家有关文物、消防和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三)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 1、拟举办的陈列展览、拟拍摄电影、电视片已经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2、展览和拍摄内容不违背我国宗教法规、政策和该宗教的教规教仪;3、经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4、不影响信教群众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5、不违反《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办事流程申请人持相关材料提出申请――受理――审查――符合许可条件的,予以许可;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法律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五条;《宗教事务方面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细则》(云南省宗教事务局)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备 注

填表说明:

1、窗口接件。指该事项所在部门是否在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了窗口,若无则不填。

2、接件窗口。如果该事项所在部门已在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了窗口,则可直接填写该窗口的名称,如“工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计生委窗口”、“39号窗口”等,如果没有设立窗口,则无需填写。

3、网上预审。指该事项将来是否可以通过网上进行申请。

4、入驻政务服务中心。是指该事项办理是否在当地政务服务中心设置了办理窗口。

5、需提交的材料。如果该事项有模板文件、样本文件、说明文件,则请提供相应电子文件。

附件5

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基础信息表报送单位(签章):富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填表日期:2009年3月20日部门名称富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96128查询专线负责机构富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负责人姓名:杨建明 职务: 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长 联系电话:881949896128电话答询责任人姓名:郑兆莹 联系电话(座机和手机):8818688 (13669761106)96128部门服务电话:8818688机 构 职 能 类 信 息地址富民县委办公楼一楼106室所属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邮箱Fmmzj@126.com 名称市民委、市宗教局 传真0871―8818688 地址昆明市人民政府8楼、12楼 电话0871-818688 电话3162007、3167667 邮编650400 邮箱 乘车 线路 乘车 线路 职 责职 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民族地区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特殊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民族地区的专项贷款,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民族工作优势,发展民族经济,为我县经济建设服务;协调民族关系,保障少数民族的各项合法权益,办理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利事宜,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选拔工作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促进宗教活动正常化,保持宗教领域的稳定;引导和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处理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需由政府部门协助和协调办理的各项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制止不正常的宗教活动,配合政法部门揭露和打击披着宗教外衣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抵制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及时处理由宗教问题引发的突发事件。部门业务及服务事项目录序号目录分类承办部门服务电话1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设立商业服务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审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富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8818688 2 关于开办清真饮食生产、加工、经营及清真标牌发放的审批管理服务事项 富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8818688  3 确定民族成分的审批管理服务事项 富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8818688   4 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及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场所的审核管理服务事项 富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8818688 5宗教团体举办培训班的审批管理服务事项 富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8818688  6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发证管理服务事项 富民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8818688  7    8    9    10    

说明:1分类项请填写属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服务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哪一项;

2承办部门中若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请填写本机关及服务电话,属于下属机构或法律法规授权机构受理的填写受理机构及服务电话;

3、增加所属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目录内容请附表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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