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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公安局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深圳、珠海经济特区除外)核发办事指南

作者:富民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11-02 15:24    来源:富民县政务公众信息网

富民县公安局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深圳、珠海经济特区除外)核发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深圳、珠海经济特区除外)核发

事项编码

基本编码

110000587000

实施编码

53012400000001512741

8000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R法人

办理机构

富民县公安局

行政审批办

服务层级

□市级R县(区)级

□镇(街)级□村(社)级

受理条件

凡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依照本办法第二章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领《边境通行证》:
(一)参加科技、文化、体育交流或者业务培训、会议,从事考察、采访、创作等活动的;
(二)从事勘探、承包工程、劳务、生产技术合作或者贸易洽谈等活动的;
(三)应聘、调动、分配工作或者就医、就学的;
(四)探亲、访友、经商、旅游的;
(五)有其他正当事由必须前往的。

设定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

审批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标准的,予以批准。

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说明

(要求)

收件类型

收件份数

备注

1

户口簿

原件核验收复印件

1

2

居民身份证

原件核验收复印件

1

3

《前往边境通行证申请表》

由单位或村委会盖章

收原件

1

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提出申请,交验户口簿等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无误,审核通过后1个工作日内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通行证》发放给申请人。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不收费

审批时限

1个工作日

申请接收

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行政审批窗口;

地址:富民县文昌路县医院旁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安行政审批窗口

结果物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通行证》

结果物有效期

《边境通行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可多次往返使用;对常住或者经常入出边境管理区的人员,其证件有效期最长可到一年。

咨询查询

1.窗口咨询: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行政审批窗口

2.咨询电话:0871—68818262

投诉渠道

1.窗口投诉: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台,投诉电话:68818210

2.富民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电话:68811568

材料空表

《前往边境通行证申请表》附件

材料样张

结果样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通行证》

特别说明

 

 

 

 

 

 

 

 

 

 

 

 

 

 

前往边境管理区申请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籍贯

单位或住址

申请时间

年月日起

至月日止

居民身份证号码

前往何地

申请理由

单位意见

公安机关意见

填表1、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由单位保卫部门提出审查意见。

说明2、凭居民身份证办理通行证,16岁以下人员交本人近期脱帽半寸照片二张。

                                                                                                    昆明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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