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富民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11-02 16:13 来源:富民县政务公众信息网
富民县公安局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机动车临时通行牌证核发 | 事项编码 | 基本编码 | 110000397000 | ||||||||
实施编码 | 53012400000043147048 5000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法人 R自然人或法人 | |||||||||
办理机构 | 富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服务层级 | □市级 R县(区)级 □镇(街)级 □村(社)级 | |||||||||
受理条件 |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至十八条; 2.《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至十八条; 3.《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四十五至四十六条; | |||||||||||
审批条件 | 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 |||||||||||
审批数量 | 无数量限制 | |||||||||||
申请材料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要求) | 收件类型 | 收件份数 | 备注 | |||||||
1 | 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收复印件 | 1份 |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 验原件 | 收复印件 | 1份 | ||||||||
3 |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 属于未销售,或是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 收复印件 | 1份 | ||||||||
4 | 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 属于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 | 收复印件 | 1份 | ||||||||
5 | 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属于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机动车 | 收复印件 | 1份 | ||||||||
办理流程 | 审核资料→交费→发放临时行驶号牌 | |||||||||||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机动车临时号牌(纸牌)工本费: 5元/张; 收费依据:发改价格[2004]2831号。 | |||||||||||
审批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 | 申请接收 | 富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富民县环城西路20号交警大队 | |||||||||
结果物名称 | 机动车临时行驶号牌 | 结果物有效期 | 根据业务类型有效期不同 | |||||||||
咨询查询 | 1.窗口咨询:富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咨询电话:0871—68811803 | 投诉渠道 | 富民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电话:0871-68811568 | |||||||||
材料空表 | 《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书》 (办理时从系统打印,无空表) | |||||||||||
材料样张 | 《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书》 (办理时从系统打印,无空表) | |||||||||||
结果样本 | 机动车临时行驶号牌 | |||||||||||
特别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