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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公安局居住证办理办事指南

作者:富民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11-02 16:16    来源:富民县政务公众信息网

      富民县公安局居住证办理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居住证办理

事项编码

基本编码

160255675000

实施编码

53012400000001512741

8000

事项类型

行政审批

服务对象

R法人

办理机构

富民县公安局

行政审批办

服务层级

□市级R县(区)级

□镇(街)级□村(社)级

受理条件

离开户籍所在地在云南省省内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居住的公民,居住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和我省的规定在居住地申领《云南省居住证》。

设定依据

《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八条

审批条件

符合《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标准的,予以批准。

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说明

(要求)

收件类型

收件份数

备注

1

居民身份证

原件核验

1

2

就业、居住或者就读等证明材料

原件核验

1

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提出申请,交验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无误,审核通过后1个工作日内将《云南省居住证》发放给申请人。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不收费

审批时限

1个工作日

申请接收

居住地派出所

结果物名称

《云南省居住证》

结果物有效期

每年签注一次

咨询查询

1.窗口咨询: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行政审批窗口

2.咨询电话:0871—68818262

投诉渠道

1.窗口投诉: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台,投诉电话:68818210

2.富民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电话:68811568

材料空表

材料样张

结果样本

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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