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富民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11-02 16:20 来源:富民县政务公众信息网
富民县公安局开锁服务业特种行业备案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开锁服务业特种行业备案 | 事项编码 | 基本编码 | 160457367000 | ||||||
实施编码 | 53012400000001512741 8000 | |||||||||
事项类型 | 行政审批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R法人 □自然人或法人 | |||||||
办理机构 | 富民县公安局 行政审批办 | 服务层级 | □市级 R县(区)级 □镇(街)级 □村(社)级 | |||||||
受理条件 | 1、申请单位在富民县行政区内;2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3、有设置机构的批准文书;4、有相应的规章制度;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
设定依据 | 1.《昆明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六条 2.《昆明市开锁服务业治安管理办法》 3.《关于深化放管服规范开锁服务业治安管理的指导意见》 | |||||||||
审批条件 | 1.开锁服务业从业人员需经公安机关采集信息和治安培训;2.利用开锁技术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从事开锁经营活动。 | |||||||||
审批数量 | 无数量限制 | |||||||||
申请材料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要求) | 收件类型 | 收件份数 | 备注 | |||||
1 | 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 | 收复印件 | 2份 | |||||||
2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 收复印件 | 2份 | |||||||
3 | 法定代表人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 加盖出具证明单位公章 | 收原件 | 1份 | ||||||
4 | 特种行业许可证申请表 | 收原件 | 2份 | |||||||
5 | 治安责任人登记表 | 收原件 | 2份 | |||||||
6 | 从业人员名单 | 收原件 | 2份 | |||||||
7 | 特种行业治安责任书 | 收原件 | 2份 | |||||||
办理流程 | 申请人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 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提交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审批颁发《特种行业治安许可证》。 | |||||||||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
审批时限 | 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 | 申请接收 | 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行政审批窗口; 地址:富民县文昌路县医院旁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安行政审批窗口 | |||||||
结果物名称 | 特种行业治安许可证 | 结果物有效期 | 1年(年审有效) | |||||||
咨询查询 | 1.窗口咨询: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行政审批窗口 2.咨询电话:0871—68818262 | 投诉渠道 | 1.窗口投诉: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台,投诉电话:68818210; 2.富民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电话:68811568 | |||||||
材料空表 | 《昆明市公安局开锁服务业许可备案表》 另附 | |||||||||
材料样张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特别说明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