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富民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11-02 16:21 来源:富民县政务公众信息网
富民县公安局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指南
事项名称 | 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 | 事项编码 | 基本编码 | 160159874000 | |||
实施编码 | 53012400000001512741 8000 | ||||||
事项类型 | 行政审批 | 服务对象 | R自然人□法人 □自然人或法人 | ||||
办理机构 | 富民县公安局 行政审批办 | 服务层级 | □市级R县(区)级 □镇(街)级□村(社)级 | ||||
受理条件 |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 ||||||
审批条件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标准的,予以批准。 | ||||||
审批数量 | 无数量限制 | ||||||
申请材料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要求) | 收件类型 | 收件份数 | 备注 | ||
1 | 户口簿 | 无 | 原件核验 | 1份 | |||
2 | 户口证明 | (非必需) | 原件核验 | 1份 | |||
办理流程 |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提出申请,交验户口簿等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无误,审核通过后1个工作日内将临时身份证发放给申请人。 | ||||||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公安机关为居民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 ||||||
审批时限 | 1个工作日 | 申请接收 | 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行政审批窗口; 地址:富民县文昌路县医院旁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安行政审批窗口 | ||||
结果物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 | 结果物有效期 | 自签发日起三个月 | ||||
咨询查询 | 1.窗口咨询: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行政审批窗口 2.咨询电话:0871—68818262 | 投诉渠道 | 1.窗口投诉: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台,投诉电话:68818210; 2.富民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电话:68811568 | ||||
材料空表 | 无 | ||||||
材料样张 | 无 | ||||||
结果样本 | 无 | ||||||
特别说明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