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富民县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交流互动/常见问题解答

富民县公安局犬类准养证核发办事指南

作者:富民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11-02 16:26    来源:富民县政务公众信息网

          富民县公安局犬类准养证核发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犬类准养证核发

事项编码

基本编码

110000477000

实施编码

530124000000015127418000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R       法人

办理机构

富民县公安局

行政审批办

服务层级

□市级         R县(区)级

□镇(街)级   □村(社)级

受理条件

1. 居住限养区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可以申请办理小型犬的登记注册;

2.有固定住所的独立住户;

3.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

4.所饲养的犬只必须取得畜牧兽医部门发放的检疫合格证。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农牧渔业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意见〉的意见》(国办发[1984]80号)

审批条件

1. 居住限养区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可以申请办理小型犬的登记注册;

2.有固定住所的独立住户;

3.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

4.所饲养的犬只必须取得畜牧兽医部门发放的检疫合格证。

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说明

(要求)

收件类型

收件份数

备注

1

昆明市养犬申请登记表

收原件

1

2

申请养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验原件

收复印件

1

3

富民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发放的免疫合格证

验原件

收复印件

1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决定→决定书送达→归档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登记费:小型犬每只一次性收费1000元;大型犬每只一次性收费2000元。

注册费:小型犬每只每年200元;大型犬每只每年800元。(注:现富民县公安局根据滇发改费 昆富 证字【2008】007010号云南省收费许可证核准的收费项目收取养犬管理相关费用。)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如下:

1.《养犬登记证》工本费:20元/证。

2.犬牌工本费:20元/牌。

3.识别芯片工本费(含芯片植入人工费):40元/只。

4.管理费:对重点区域内的办证犬只,按每年每只240元的标准收取;残疾人饲养专用犬、孤寡老人饲养犬只的,减半收取;军用、警用、科研用等特殊犬只免收管理费。

5.注射免疫疫苗费:进口疫苗30元/支,国产疫苗10元/支。重点区域内的办证犬只,必须注射进口疫苗;由养犬人自愿选择疫苗类型。

审批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办结。

申请接收

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

公安行政审批窗口;   地址:富民县文昌路县医院旁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安行政审批窗口

结果物名称

《养犬许可证》

结果物有效期

1年(年审有效))

咨询查询

1.窗口咨询: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行政审批窗口

2.咨询电话:0871—68818262

投诉渠道

1.窗口投诉: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台,投诉电话:68818210

2.富民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电话:68811568

材料空表

昆明市养犬申请登记表 另附

材料样张

结果样本

养犬许可证》另附

特别说明

 

 

版权所有:富民县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昆明信息港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5301240002

主办单位:富民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复制、镜像

地址:富民县永定街88号 信息公开办电话:68811833 技术服务电话:68810808

滇ICP备20000783号-1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富民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