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富民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11-02 16:26 来源:富民县政务公众信息网
富民县公安局犬类准养证核发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犬类准养证核发 | 事项编码 | 基本编码 | 110000477000 | |||
实施编码 | 530124000000015127418000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服务对象 | R自然人 □法人 □自然人或法人 | ||||
办理机构 | 富民县公安局 行政审批办 | 服务层级 | □市级 R县(区)级 □镇(街)级 □村(社)级 | ||||
受理条件 | 1. 居住限养区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可以申请办理小型犬的登记注册; 2.有固定住所的独立住户; 3.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 4.所饲养的犬只必须取得畜牧兽医部门发放的检疫合格证。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农牧渔业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狂犬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意见〉的意见》(国办发[1984]80号) | ||||||
审批条件 | 1. 居住限养区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可以申请办理小型犬的登记注册; 2.有固定住所的独立住户; 3.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 4.所饲养的犬只必须取得畜牧兽医部门发放的检疫合格证。 | ||||||
审批数量 | 无数量限制 | ||||||
申请材料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要求) | 收件类型 | 收件份数 | 备注 | ||
1 | 昆明市养犬申请登记表 | 无 | 收原件 | 1份 | 无 | ||
2 | 申请养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验原件 | 收复印件 | 1份 | 无 | ||
3 | 富民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发放的免疫合格证 | 验原件 | 收复印件 | 1份 | 无 |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决定→决定书送达→归档 | ||||||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 登记费:小型犬每只一次性收费1000元;大型犬每只一次性收费2000元。 注册费:小型犬每只每年200元;大型犬每只每年800元。(注:现富民县公安局根据滇发改费 昆富 证字【2008】007010号云南省收费许可证核准的收费项目收取养犬管理相关费用。)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如下: 1.《养犬登记证》工本费:20元/证。 2.犬牌工本费:20元/牌。 3.识别芯片工本费(含芯片植入人工费):40元/只。 4.管理费:对重点区域内的办证犬只,按每年每只240元的标准收取;残疾人饲养专用犬、孤寡老人饲养犬只的,减半收取;军用、警用、科研用等特殊犬只免收管理费。 5.注射免疫疫苗费:进口疫苗30元/支,国产疫苗10元/支。重点区域内的办证犬只,必须注射进口疫苗;由养犬人自愿选择疫苗类型。 | ||||||
审批时限 | 承诺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办结。 | 申请接收 | 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 公安行政审批窗口; 地址:富民县文昌路县医院旁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安行政审批窗口 | ||||
结果物名称 | 《养犬许可证》 | 结果物有效期 | 1年(年审有效)) | ||||
咨询查询 | 1.窗口咨询: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行政审批窗口 2.咨询电话:0871—68818262 | 投诉渠道 | 1.窗口投诉: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台,投诉电话:68818210; 2.富民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电话:68811568 | ||||
材料空表 | 《昆明市养犬申请登记表》 另附 | ||||||
材料样张 | 无 | ||||||
结果样本 | 《养犬许可证》另附 | ||||||
特别说明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