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富民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11-02 16:27 来源:富民县政务公众信息网
富民县公安局校车驾驶资格审查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校车驾驶资格许可 | 事项编码 | 基本编码 | 110000410000 | ||||||||
实施编码 | 53012400000043147048 5000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服务对象 | R自然人 □法人 | |||||||||
□自然人或法人 | ||||||||||||
办理机构 | 富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服务层级 | □市级 R县(区)级 | |||||||||
□镇(街)级 □村(社)级 | ||||||||||||
受理条件 |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 |||||||||||
设定依据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至二十八条; (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四)《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 |||||||||||
审批条件 |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 |||||||||||
审批数量 | 无数量限制 | |||||||||||
申请材料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要求) | 收件类型 | 收件份数 | 备注 | |||||||
1 | 《校车驾驶资格申请表》 | 原件 | 收原件 | 1份 | 办理时从系统打印 | |||||||
2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 原价和 复印件 | 收复印件 | 1份 | ||||||||
3 | 机动车驾驶证 | 原件 | 收原件 | 1份 | ||||||||
4 | 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核查,确认申请人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 | 原件 | 收原件 | 1份 | ||||||||
5 | 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 原件 | 收原件 | 1份 | ||||||||
6 | 驾驶人近期免冠、白色背景、头部占长度的三分之二的彩色正面照4张 | 原件 | 收原件 | 4张 | ||||||||
办理流程 | 审核材料→换发校车驾驶证 | |||||||||||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 收费依据:云发改收费〔2005〕595号。 收费标准:驾驶证工本费10元。 | |||||||||||
审批时限 |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日内审查完毕 | 申请接收 | 富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富民县环城西路20号交警大队 | |||||||||
结果物名称 | 结果物有效期 | |||||||||||
咨询查询 | 1.窗口咨询:富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咨询电话:0871—68811803 | 投诉渠道 | 富民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电话:0871-68811568 | |||||||||
材料空表 | 《校车驾驶资格申请表》 无空表、办理时从系统打印 | |||||||||||
材料样张 | 《校车驾驶资格申请表》 无空表、办理时从系统打印 | |||||||||||
结果样本 | ||||||||||||
特别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