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富民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7-11-02 16:28 来源:富民县政务公众信息网
富民县公安局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 事项编码 | 基本编码 | 110000463000 | ||||
实施编码 | 530124000000015127418000 |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法人 R自然人或法人 | |||||
办理机构 | 富民县公安局 行政审批办 | 服务层级 | □市级 R县(区)级 □镇(街)级 □村(社)级 | |||||
受理条件 | (1)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2)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4)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5)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6)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7)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 |||||||
设定依据 |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5号,2006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 2.《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项目编码:D06039) | |||||||
审批条件 | (1)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2)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4)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5)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6)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7)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 |||||||
审批数量 | 无数量限制 | |||||||
申请材料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要求) | 收件类型 | 收件份数 | 备注 | |||
1 | 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 | 无 | 收复印件 | 1份 | ||||
2 | 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 | 无 | 收复印件 | 1份 | ||||
3 |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 无 | 收复印件 | 1份 | ||||
4 | 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 无 | 收复印件 | 1份 | ||||
5 | 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 无 | 收原件 | 1份 | ||||
6 | 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 无 | 收原件 | 1份 | ||||
7 | 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 无 | 收原件 | 1份 | ||||
办理流程 | 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 |||||||
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
审批时限 | 3个工作日 | 申请接收 | 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 公安行政审批窗口; 地址:富民县文昌路县医院旁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安行政审批窗口 | |||||
结果物名称 |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 结果物有效期 | 10天 | |||||
咨询查询 | 1.窗口咨询: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行政审批窗口 2.咨询电话:0871—68818262 | 投诉渠道 | 1.窗口投诉:富民县政务服务中心咨询台,投诉电话:68818210; 2.富民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电话:68811568 | |||||
材料空表 | 无 | |||||||
材料样张 | 无 | |||||||
结果样本 |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另附 | |||||||
特别说明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