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富民县散旦镇 发布时间:2020-10-15 19:38 来源:富民县人民政府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以及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要求,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学习,散旦镇结合法治工作学习要求,于2020年10月15日组织镇民宗专干、党政办工作人员以及部分村网格员学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
镇党委组织委员李伟带领大家一同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宗教政策法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相关文件等。重点学习了《宗教事务条例》第六章宗教活动,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举行,按照教义教规进行。李伟委员强调,大家要认真学习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准确把握民族宗教工作的本质,提高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法治意识,宣传好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引导、服务好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
通过本次学习活动,与会人员加深了对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理解,提高了法治观念和工作能力。(李斯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