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富民县赤鹫镇 发布时间:2020-11-30 16:24 来源:富民县人民政府
为切实推进赤鹫镇土地违法行为整治工作,消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违法状态,2020年11月25日,赤鹫镇机关、永富村委会、赤鹫卫生院等部门65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国土资源违法违规用地快速反应机制的通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及7月3日以后国家、省、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等法律法规要求,赤鹫镇对永富村委会秧田箐村吴某乱占耕地建房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并拆除相关违法建筑。
在拆除现场,镇政府主要领导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国家、省、市、县法律法规要求,今后赤鹫镇凡新建住房、厨房、圈舍、看守房等按要求先批后建,合法合规建设,凡未批先建的一律查处并拆除,坚决杜绝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二是各村委会一定要抓好监管,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村组、公路沿线等关键区域和重点部位的巡查监管力度,一旦发现苗头及时制止和上报,巡查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发现一起及时上报一起,在降低执法成本的同时,减少群众违建造成经济上的损失。通过加大土地巡查力度,前移执法关口,快速反应,疏堵结合等工作机制,持续保持对乱占耕地建房的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三是各职能部门、各村委会要充分利用各种有效方式和载体,对村民宣传、普及土地违法行为整治政策,及时宣传报道整治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加大对反面现象的曝光力度,使相关法规政策家喻户晓,引导群众、发动群众,积极配合整治工作,减少矛盾纠纷。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对加强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传递“14亿中国人的饭碗,我们有能力也务必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信心和决心,引导全镇人民进一步增强底线思维和法制观念,提升全社会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和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强化地方党委政府、镇级有关职能部门、村级的责任担当,形成上下协同、各方努力、人人尽责、共同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局面。
(政策宣传)
(工作人员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开展土地违法行为整治)
(开展土地违法行为整治)
(土地违法行为整治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