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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富民县自然资源局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公开)

作者:富民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2-04-02 11:02    来源:富民县人民政府


2022年度富民县自然资源局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14项)
序号制定计划任务部门名称计划任务名称检查对象抽查比例/户数任务时间检查方式制定依据实施检查层级备注
抽查领域抽查事项
1县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防治活动(一)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合法合规情况
(二)单位管理和专业能力情况
从事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甲、乙级资质单位每级别资质单位不低于其总数的5%11月内业加外业1.自然资源部、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相关“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县级组织实施
2县自然资源局地质勘查行业活动(一)地质勘查活动合法合规情况
(二)单位管理和专业能力情况
从事地质勘查活动的单位暂定不低于其总数的5%11月内业加外业1.自然资源部、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相关“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县级组织实施
3县自然资源局测绘地理信息涉密测绘成果检查使用涉密测绘成果法人或其他组织5%6-11月实地核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九条县级组织实施
4县自然资源局测绘地理信息地理信息安全检查地理信息生产、保管、利用单位5%6-11月实地核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六条县级组织实施
5县自然资源局测绘测绘资质核查测绘资质单位5%6-11月实地核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九条;
2.《云南省测绘条例》第四十三条;
3.《测绘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县级组织实施
6县自然资源局测绘质量监督检查测绘资质单位5%6-11月实地核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九条;2.《云南省测绘条例》第四十三条;
3.《测绘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县级组织实施
7县自然资源局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抽查对矿业权人填报的上年度勘查开采公示信息进行实地核查全省矿业权人5%6-11月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1.《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国土资规〔2015〕6号)县级组织实施
8县自然资源局对城乡规划编制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城乡规划编制企业的监督检查包括五个抽查事项:检查单位资质证书;检查有关人员的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学历证书、社会保险证明等;检查有关城乡规划编制成果及有关质量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承揽城乡规划编制业务;检查注册城乡规划师的执业活动。城乡规划编制单位5%6-11月实地检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二条;
2.《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12号)第四章第三十条;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6号);
4.《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第四章二十二条
县级组织实施
9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复垦监督检查土地复垦验收材料完备;完成经审查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复垦任务,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土地复垦工程质量、工程效果通过专家评估。土地复垦义务人或企业、单位5%6-11月实地检查、书面检查1.《土地复垦条例》(2011年3月5日国务院令第592号)第八条;                      
2.《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2年12月27日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第四十四条。
县级组织实施
10县自然资源局对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的情况检查采矿权人是否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是否经相应机构审查备案;采矿权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建立、计提和使用情况;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情况。采矿权人或企业、单位5%6-11月实地检查、书面检查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根据2019年7月16日自然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
2.《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二十二条。
县级组织实施
11县自然资源局临时用地征用、使用情况抽查工作自然资源部门批复文件(含工程名称、位置、用地规模和耕地面积等情况)与实际项目使用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超占情况;临时用地面积准确、权属无争议,地类属实;权属文件、土地利用现状图、勘查定界技术报告等资料齐全;临时用地补偿标准符合省政府批准公布的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土地复垦费用是否按规定缴纳;涉及城市规划区内的提供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占用林地的,林业等手续是否齐全。临时用地申请人或企业、单位5%6-11月实地检查、书面检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
2.《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3.《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修改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决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电﹝2015﹞37号)第二条。
县级组织实施
12县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检查建设项目方案现场公布情况;项目现场实施情况经行政许可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在建项目企业、单位5%6-11月实地检查、书面检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五十三条;
2.《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七条。
县级组织实施
13县自然资源局规划核实检查建设项目方案现场公布情况;项目现场实施情况;建设项目测绘报告与项目现场对比情况;是否存在违法建设及违法建设处置情况工程竣工后申请规划核实检查的企业、单位5%6-11月实地检查、书面检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
2.《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三条
县级组织实施
14县自然资源局工程档案管理城市建设工程档案检查建设单位5%6-11月实地检查、书面检查1.《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1997年12月建设部令第61号2001年7月修订并以建设部令第90号重新发布)第三条县级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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