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富民县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3-01-06 14:47 来源:富民县人民政府
按照国家、云南省关于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相关规定以及《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对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一)改革任务
根据国家与省级有关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要求,本次改革任务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及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完善配套供水计量设施、建立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与节水奖励机制、加强农业终端用水管理、实施农业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推广农业节水技术、推进其它各项配套改革等。
(二)改革范围
改革范围涉及7个镇(街道),由于富民县未有大中型灌区,改革面积均为小型灌区,此次改革主要围绕2.58万亩有效灌溉面积进行。
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概述
(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涉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相关规定。
(二)项目评估的主要内容
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可控性。
三、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方式及期限
(一)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联系人:王小平 联系电话:183****9313
邮 箱:751938457@qq.com
(二)征求公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方式
公众(包括群众、企事业单位等主体)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取得联系,发表对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三)征求公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
评估主体单位: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水务局
第三方评估机构: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
附件: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富民县水务局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