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富民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3-28 16:16 来源:富民县人民政府
提供援助,法律服务送上门
“从事发到现在我一直处于崩溃的状态,自己的家庭状况也不是很好,面对这么高额的赔偿要求,我实在是没有办法。有了法律援助,让我感觉轻松多了。”这是近日某高校在校大二学生郑某对法律援助工作服务的连连称赞。
2021年10月21日,彭某和郑某参加学校第五届社团风采展演彩排过程中,郑某不小心意外致彭某人身意外伤害。经司法鉴定,彭某为九级伤残。因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彭某向富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郑某及学校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20余万元。郑某家庭困难,于是向富民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立即寻访当事人亲属,详细了解家庭情况及案情。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手续。指派富民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代理人参与第一次庭审。
诉调联动,析法明理促调解
第一次庭审后,富民县司法局分管领导、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与主审法官一起到某高校了解分析该案解决办法。双方对案件所涉及的法律及情理进行深入剖析,理清了该案的解决思路,认为该矛盾纠纷可以通过调解方式来化解。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学校均分别做当事人相关工作,并耐心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侵权责任中的损害赔偿有关规定。于法于理讲透了,学校、当事人双方均认识到了自身的责任担当,表示愿意通过庭外调解达成和解协议。
三调融合,普法强基见实效
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劝导和析法明理,3月22日,学校及两名当事人签下了调解协议。案件双方当事人也相互理解包容、握手言和,达到了既案结事了,又不伤和气的社会效果。同时也警醒了学校等主管部门对校园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重视和落实。
近年来,富民县司法局始终坚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有效联动,通过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融合的有效方式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以一线工作法深化和践行“枫桥经验”。将普法宣传和矛盾纠纷化解有效融合,确保“普法+调解”促基层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