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富民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2023-05-29 09:49 来源:富民县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纪政纪,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态 环境系统作风建设,杜绝酒驾醉驾歪风,树立生态环保铁军良好好形象。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党支部书记顾波于5月17日为全局干部职工传达讲解了以杜绝酒驾醉驾警示教育“三个一”为主题的党课,并签订《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干部“零”酒驾承诺书》。
顾波同志通过传达近年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内发生的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和收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督促党员干部职工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社会公德,牢固树立道德高线、远离纪律红线、不碰法律底线。
顾波同志指出,全局干部职工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一定要严格执行关于严禁酒驾醉驾相关规定。要坚持宽严相济、惩处与教育并重的原则,坚持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并举,在警示教育活动期间不自查自纠,仍然顶风违法违纪的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最后,顾波同志强调,常态化开展杜绝酒驾醉驾警示教育“三个一”活动,是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举措,在职在编干部被发现酒驾醉驾行为的,将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借调人员、劳务派遣人员被发现有酒驾醉驾行为的,一律给予辞退处理。本单位严禁酒驾醉驾行为负领导责任,一经发现部门、单位人员(含借调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存在酒驾醉驾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和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监管责任,并纳入年度精细化管理考核范畴进行结果运用,全局干部职工一定要注重教育和预防并重,特别要加强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生活作风的监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做到抓小抓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