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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鹫镇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作者:富民县赤鹫镇     发布时间:2023-06-15 16:12    来源:富民县人民政府

为落实县委统战部关于统战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好《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6月12日,赤鹫镇组织镇领导班子、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学习,镇分管统战工作领导从6个方面亮点对《条例》进行领学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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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丰富了统一战线基础理论。《条例》对统一战线性质作了新发展,对地位作用作了新概括,对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范围和对象作了新完善,强调要坚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针。

发展完善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理论政策。《条例》将民主党派职能完善为“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并对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能的内容、程序、形式等作了进一步规范。同时,将无党派人士定义完善为“没有参加任何政党、有参政议政愿望和能力、对社会有积极贡献和一定影响的人士,其主体是知识分子”。

明确了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方针政策。《条例》作为统一战线工作的总规范,明确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民族工作、宗教工作、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的基本要求、方针政策、主要任务、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等。

明确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政策举措。《条例》用了一章的篇幅,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培养、使用、管理作了明确规定。

深化了加强党对统战工作领导的职责要求。《条例》第一次对各级党委(党组)做好统战工作的职责作出全面规定,明确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是统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带头参加统一战线重要活动,带头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规范了统战部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要求。统战部是党委主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条例》将“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写入统战部门职能,完善为“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并细化了主要职责。对统战工作机构的设置、干部配备以及统战部门与相关组织和部门的关系等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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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工作中,赤鹫镇将持续认真学习和领会《条例》精神实质,统一思想和凝聚共识,在“最后一公里”把统一战线发展好、把统战工作落到实处,把统战工作与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普法强基补短板、耕地流出治理等重点工作有效结合起来,不断开创基层统战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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