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富民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7-20 18:19 来源:富民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8日晚21时,富民县110向富民县民政局电话告知有一名姓丁的求助人,要求民政局进行救助。县民政局在收到电话告知时,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前往救助,在帮其查看身体时,发现右手腕有明显外伤,言语表达清晰,行走正常。经询问其基本信息,丁某年龄17岁,河南省安阳市滑县上官镇丁寨村人。丁某系红河州蒙自救助站救助其至富民县投亲,因无法表述其姐姐家庭住址、无法查找身份信息,身无分文。县民政局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将丁某送医救治、给予生活照顾,于2023年7月19日,按其意愿,将其护送至昆明市救助站救助其返乡。
下一步,富民县民政局将加大巡查、宣传力度,切实维护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同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保障信息畅通,及时发现并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主动求助,无偿救助”,落实关爱帮扶,及时开展寻亲,做好护送返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