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3-08-25 15:16 来源:富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富民县2023年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审核工作会议
为确保高质量完成2023年我县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切实推进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安置”制度落到实处,以“当好排头兵”高质量发展大竞赛活动为抓手,加快推进我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2023年8月24日下午,县安置领导小组在退役军人事务局召开富民县2023年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审核会议。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政府目督办、县纪委监委派驻县科工信局纪检监察组、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人武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
会上,县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勋勇同志对2023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对今年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要求和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与会同志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印发《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退役军人事务部发〔2023〕14号文件规定,对我县2023年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4人(二级上士期3人,二级消防士1人)档案材料结合军衔得、服役年限得分、个人三等功奖励得分、个人嘉奖得分、艰苦边远地区服役得分、其他情形得分、残疾等级得分等情况,逐条逐项核对审核。量化评分工作审核结束后,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经4名现场确认分数无异议后签字认可,与会同志签字确认。作为下一步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排序选岗的重要依据。最后,县安置领导小组领导办公室按照安置程序在政府政务网、富民双拥公众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栏进行量化评分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上级监督。退役士兵本人对分数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富民县人民政府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反映申请复核,逾期未申请复核的,视为本人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