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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林长+检察长” 共护绿水青山

作者:富民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3-09-27 10:05    来源:富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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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民县积极推行“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在保护“绿水青山”中齐抓共管,着力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草生态保护新格局。
     “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旨在充分发挥各级林长办协调作用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共同推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分析解决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领域相关问题。建立工作联系、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工作会商、办案协作、联合督办等机制,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长”各自职能优势及林草资源保护信息、线索的“双向流动”,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着力形成“行政+检查”工作格局,推动实现“1+1>2”的协作效应。从根本上解决保护林草资源力度不足、责任不实等问题,凝聚公益保护共识,同向发力持续推进绿色生态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2023年以来,富民县林草局与县检察院联动提起“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起,实施植被恢复造林99.583亩。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促进生态环境修复。树牢“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执法工作理念,督促相关责任人通过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和责令缴纳生态修复、保证金等方式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探索打造集生态司法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为一体的生态司法修复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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