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富民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3-11-10 10:11 来源:富民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4日至5月1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十九大以来民生领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巡察。2023年6月28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情况
(一)关于“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开展政策宣传,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大新政策执行力度、做好申报渠道管理,通过“一卡通微信小程序”、“政府救助平台”进行线上申请或向户籍所在地的行政村提交改造申请;及时做好工程技术指导服务工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改造,严格按照一户一方案、一户一清单,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实施。
(二)关于“审批、发放资金时间迟滞”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强化资金监管。指导各镇(街道)严格执行资金管理文件改造合格一户验收一户,补助资金兑付一户,通过“一卡通”兑付资金到农户,保障资金直达到位;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住房安全清查筛查,应纳尽纳、应改尽改、一户不漏,保障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完善农村住房居住功能、提升危房改造质量,全面消除危房隐患,实行动态“清零”。
(三)关于“审核审批职责落空”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已督促证明人补充完善签字手续、时任分管领导补充完善支出单据的签字审批手续,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完成整改,于2023年2月报县审计局审定。
(四)关于“表册签字盖章缺漏”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已督促验收单位认真签署验收意见,并在相关表册上签字盖章,相关材料已整理归档,完成整改。
(五)关于“自查机制不健全”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制定了《富民县落实公共租赁住房分级定租相关政策的通知》(富政办通〔2022〕64号)《关于公租房运营管理存在问题督促整改的通知》《富民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加强申请、资格审核、租金收取、资格管理以及住户监督管理,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杜绝违规发放资金,做好租金收支管理。
(五)关于“督促基层工作力度不够”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及时跟进资金兑付保障资金到位,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对资金管理不规范、兑付不及时的立即督促整改;严格资金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要求,严格按照“改造合格一批验收一户,补助资金兑付一批”规定,坚决杜绝冒领、截留、挤占和挪用等情况的发生;对过程存在懒作为、慢作为、不作为人员提醒谈话;对存在资金冒领、截留、挤占和挪用等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作为问题线索,向县纪委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组报告,保障惠农惠民资金规范运行。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惠民惠农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讲话,深刻认识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工作的意义;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自查自纠,研究制订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落实长效整改措施;三是提高工作效能,主动谋划开展工作。确保资金规模、补助对象标准数据统计口径、资金来源途径一致,提高服务水平;四是牢固为民思想,做好政策宣传,利用多种方式,多渠道让人民群众能了解政策;五是加强审批管理,完善分级定租,杜绝违规发放资金,做好租金收支管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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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富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