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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作者:富民县卫计局     发布时间:2024-03-22 11:50    来源:富民县人民政府


BSZN-00012302600003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新办)

办事指南(完整版)

富民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08月22日发布


一、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主体

富民县卫生健康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是否收费

到现场办理的次数

0次

咨询方式

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黎昌路7号昆黎时代广场1栋二楼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H23、H24号窗口;咨询电话:0871— 66043565;云南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

监督投诉方式

监督投诉: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黎昌路7号黎昌路黎阳时代广场政务服务中心总台。网上投诉:

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或电子邮箱fmx530124@163.com。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富民县卫生健康

局纪检监察室,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富民县黎昌路黎阳大厦14楼,邮政编码650400;电话投诉:政务服务中心 总台(0871)-68818210。电话投诉:富民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室(0871)-68817336;云南省政务服务网监督+监管平台

tps://zwfw.yn.gov.cn/ynjg;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点半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半(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黎昌路7号昆黎时代广场1栋二楼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H23、H24号窗口交通方式:乘坐1路公交车到 黎昌路昆黎时代广场

、设定依据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九条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三、 办理条件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事业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办理用户等级

三级

受理条件

1.新聘用在村卫生室(所)执业的乡村医生:新进入村卫生室(所)从事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预防、保健服务的乡村 医生,需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进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2.原有在村卫生室(所)执业的乡村医生:已在村卫生室

(所)执业从事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预防、保健服务的乡村医生,无论有无《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未经执业注册

的,需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进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3.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或过期未注册在村卫生室 (所)执业的乡村医生:已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执业证有效期满或过期未申请注册的乡村医生,需到县级卫生健康 行政部门申请执业注册。4.已在村卫生室(所)执业并取得其他医师(士)资格证的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所)从事乡村

医生工并作取得其他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执业药师等)的乡村医 生,需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四、 申请材料

五、 办理流程

环节

受理和办理时限(工作日)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

申请人:乡村医生本人。1.由乡村医生本人自行(或在卫生院指导帮助下)向所属卫生院提交注册申请,按照填表说明将个人信息录入《云南省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申请审核表》,并打印纸质材料。2.乡村医生任意选择一家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委)指定的体检机构健康体

检。3.将纸质的《云南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申请审核表》,报辖区村民委员会审核,签署意见盖章。4.向所属卫生院提交所需申请材



料。

受理

即时办理

受理人:乡镇(街道)卫生院。所属乡镇(街道)卫生

院收集乡村医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初次审核并签署意

见盖章,统一报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委)审核批

准,办理相关注册事宜。

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 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 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 通知书》;2.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

围,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出具《补正告知书》;3.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  机关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

即时办理

审查人: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市、

)卫生健康局(委)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

时提交的审核表、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资料进行核对信 息。经审查,申请材料符合申请材料目录的,予以受

理;发现申请材料不符合申请材料目录的要求时,经办 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书》,要求申请人签字确认,并

要求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材料。申请人逾期不补 正的,作退件处理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 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决定

即时办理

决定人: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查通过的  做出《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予以许可,发放《乡村医 师执业证书》。不合格的做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1.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行

政许可的书面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

制作行政许可证件(含电子证照);2.申请不符

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

书面决定。

送达

审批结果由属地乡镇(街道)卫生院统一领取后发放。

六、 审批结果

序号

1

审批结果名称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审批结果样本


七、 收费信息

不收费

、扩展服务

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前置审批

年检年审

资质资格证书


BSZN-00012302600001

乡村医生变更注册办事指南

(完整版)

富民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08月22日发布


一、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主体

富民县卫生健康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是否收费

到现场办理的次数

0次

咨询方式

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黎昌路7号昆黎时代广场1栋二楼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H23、H24号窗口;咨询电话:0871— 66043565;云南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 ;

监督投诉方式

监督投诉: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黎昌路7号昆黎时代广场1栋政务服务中心总台。网上投诉:

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或电子邮箱fmx530124@163.com。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富民县卫生健康

局纪检监察室,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昆黎时代广场黎阳大厦14楼1415室,邮政编码:650400;电话投诉:政务服 务中心总台(0871)-68818210。电话投诉:富民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室(0871)-68817336;云南省政务服务网监督+监管平 tps://zwfw.yn.gov.cn/ynjg ;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点半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半(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黎昌路7号昆黎时代广场1栋二楼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H23、H24号窗口交通方式:乘坐1路公交车到 黎昌路昆黎时代广场

、设定依据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九条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三、 办理条件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事业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办理用户等级

三级

受理条件

(一)申请范围:1.新聘用在村卫生室(所)执业的乡村医生:新进入村卫生室(所)从事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预

防、保健服务的乡村医生,需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进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2.原有在村卫生室(所)执业的乡村医

生:已在村卫生室(所)执业从事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预防、保健服务的乡村医生,无论有无《乡村医生执业证

书》,未经执业注册的,需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进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3.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或过期 未注册在村卫生室(所)执业的乡村医生:已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执业证有效期满或过期未申请注册的乡村医生,

需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执业注册。4.已在村卫生室(所)执业并取得其他医师(士)资格证的乡村医生:在村卫生

(所)从事乡村医生工并作取得其他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执业药

师等)的乡村医生,需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二)申请条件:1.新聘用的乡村医生:新进入村

卫生室(所)从事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预防、保健服务的乡村医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需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 门申请进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在向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前,需要参加全省的乡村医生报名培训 一考试,合格后才能聘用为乡村医生。   (1)取得高等专科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并经技能考核合格的;(2)取得省级教

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等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并经技能考核合格的;(3)接受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参加考试, 取得原《云南省乡村医生中专水平考试合格证》的;(4)按照原《云南省村级卫生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取 得“乡村医生”或“乡村主治医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5)取得云南省《乡村医生资格证书》或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 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2.原有在村卫(所)执业的乡村医生:已在村卫生室(所)执业从事医疗服

务和基本公共卫生、预防、保健服务的乡村医生,无论有无《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未经执业注册的,需到县级卫生健康计 生行政部门申请进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3.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或过期未注册在村卫生室(所)执业的乡村医

生:已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执业证有效期满或过期未申请注册的乡村医生,需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执业注

册。4.已在村卫生室(所)执业并取得其他医师(士)资格证的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所)从事乡村医生工并作取得其他

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执业药师等)的乡村医生,需到县级卫生健康 行政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四、 甲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必要性

来源渠道

示例下载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仅提供电子材料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2

个人要求变更申请

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仅提供电子材料

必要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仅提供电子材料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4

免冠正面半身白底彩色照片

原件:2份

复印件: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并 提交

必要

申请人自备


五、 办理流程

环节

受理和办理时限(工作日)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

申请人:乡村医生本人。1.由乡村医生本人自行(或在卫生院指导帮助下)向所属卫生院提交变更申请。2.向所属卫生院提交所需申请材料。

受理

即时办理

受理人:乡镇(街道)卫生院。所属乡镇(街道)卫生

院收集乡村医生提交的变更申请材料后,初次审核并签

署意见盖章,统一报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

核批准,办理相关变更事宜。

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 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 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 通知书》;2.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

围,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出具《补正告知书》;3.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  机关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

即时办理

审查人: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市、

)卫生健康局(委)将乡村医生执业变更注册时提交

的审核表、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资料进行核对信息。经审 查,申请材料符合申请材料目录的,予以受理;发现申 请材料不符合申请材料目录的要求时,经办人发出《补

正材料通知书》,要求申请人签字确认,并要求申请人

5个工作日内补正材料。申请人逾期不补正的,作退 件处理。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

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决定

即时办理

决定人: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查通过予

以变更许可,发放《乡村医师执业证书》,不合格的做

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1.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行 政许可的书面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

的,制作行政许可证件(含电子证照);2.申请

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

可的书面决定。

送达

(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发,由属地乡镇(街道)卫生院统一领取后发放。

六、 审批结果

序号

1

审批结果名称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审批结果样本



七、 收费信息

不收费

八、 扩展服务

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前置审批

年检年审

资质资格证书


BSZN-00012302600002

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 办事指南(完整版)

富民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08月22日发布


一、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主体

富民县卫生健康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是否收费

到现场办理的次数

0次

咨询方式

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黎昌路7号昆黎时代广场1栋二楼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H23、H24号窗口;咨询电话:0871— 66043565;云南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 ;

监督投诉方式

监督投诉: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黎昌路7号黎昌路黎阳时代广场政务服务中心总台。网上投诉:

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或电子邮箱fmx530124@163.com。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富民县卫生健康

局纪检监察室,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富民县黎昌路黎阳大厦14楼,邮政编码650400;电话投诉:政务服务中心 总台(0871)-68818210。电话投诉:富民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室(0871)-68817336;云南省政务服务网监督+监管平台

tps://zwfw.yn.gov.cn/ynjg;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点半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半(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黎昌路7号昆黎时代广场1栋二楼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H23、H24号窗口交通方式:乘坐1路公交车到 黎昌路昆黎时代广场

、设定依据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九条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三、 办理条件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

办理用户等级

三级

受理条件

符合《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6号)及申请受理范围和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乡村医生从业管理 条例》(国务院令第386号)及不属于受理的执业注册对象和不予注册条件的不给受理。

四、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必要性

来源渠道

示例下载

1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原件:1份

复印件: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无需提供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2

云南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申请审核

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仅提供电子材料

必要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

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无需提供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是否电子材料:仅提供电子材料




4

免冠正面半身白底彩色照片

原件:2份

复印件: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并 提交

必要

申请人自备


5

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原件:1份

复印件: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并 提交

必要

其他


符合申请范围和条件的医学专业@ 学历毕业证书

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无需提供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是否电子材料:仅提供电子材料




五、 办理流程

环节

受理和办理时限(工作日)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

申请人:乡村医生本人。1.由乡村医生本人自行(或在卫生院指导帮助下)向所属卫生院提交再注册申请,按照填表说明将个人信息录入《云南

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申请审核表》,并打印纸质材料。2.乡村医生任意选择一家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委)指定的体检机构健康

体检。3.将纸质的《云南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申请审核表》,报辖区村民委员会审核,签署意见盖章。4.向所属卫生院提交所需申请

材料。

受理

即时办理

受理人:乡镇(街道)卫生院。所属乡镇(街道)卫生

院收集乡村医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初次审核并签署意

见盖章,统一报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委)审核批

准,办理相关再注册事宜。

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 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 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 通知书》;2.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

围,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出具《补正告知书》;3.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  机关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

即时办理

审查人: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市、

)卫生健康局(委)将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

时提交的审核表、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资料进行核对信 息。经审查,申请材料符合申请材料目录的,予以受

理;发现申请材料不符合申请材料目录的要求时,经办 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书》,要求申请人签字确认,并

要求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材料。申请人逾期不补 正的,作退件处理。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 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决定

即时办理

决定人: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查通过的

做出《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予以许可,不合格的做出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变更完成后发放《乡村医师执

业证书》。

1.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行

政许可的书面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

制作行政许可证件(含电子证照);2.申请不符

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

书面决定。

送达

属由属地乡镇(街道)卫生院统一领取后发放。

六、 审批结果

序号

1

审批结果名称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审批结果样本


七、收费信息 

不收费

八、 扩展服务

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前置审批

年检年审

资质资格证书


BSZN-00012302600004

乡村医生注销执业注册 办事指南(完整版)

富民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08月22日发布


一、 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实施主体

富民县卫生健康局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办理深度

四级:全程网办

是否收费

到现场办理的次数

0次

咨询方式

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黎昌路7号昆黎时代广场1栋二楼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H23、H24号窗口;咨询电话:0871— 66043565;云南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 ;

监督投诉方式

监督投诉: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黎昌路7号昆黎时代广场1栋政务服务中心总台。网上投诉:

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或电子邮箱fmx530124@163.com。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富民县卫生健康

局纪检监察室,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昆黎时代广场黎阳大厦14楼1415室,邮政编码:650400;电话投诉:政务服 务中心总台(0871)-68818210。电话投诉:富民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室(0871)-68817336;云南省政务服务网监督+监管平 tps://zwfw.yn.gov.cn/ynjg ;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点半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半(法定节假日按国家假期安排调整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富民县黎昌路7号昆黎时代广场1栋二楼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H23、H24号窗口交通方式:乘坐1路公交车到 黎昌路昆黎时代广场

、设定依据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九条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三、 办理条件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办理用户等级

三级

受理条件

1.持有有效《乡村医生执业证书》;2.个人申请要求注销的。

四、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必要性

来源渠道

示例下载

1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原件:1份

复印件: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并 提交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2

申请人注销证书申请

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无需提供

是否电子材料:仅提供电子材料

必要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回

原件:无需提供

复印件:无需提供

必要

政府部门核发




是否电子材料:仅提供电子材料


、办理流程

环节

受理和办理时限(工作日)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

申请人:乡村医生本人。1.由乡村医生本人自行向所属卫生院提交注销申请。2.向所属卫生院提交所需申请材料。

受理

即时办理

受理人:乡镇(街道)卫生院。所属乡镇

(街道)卫生院收集乡村医生提交的申请

材料后,初次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统一

报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委)审核批

准,办理相关注销事宜。

1.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 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 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 权范围,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 正告知书》;3.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出具

《不予受理通知书》。

审查

即时办理

审查人: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

门。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委)将乡

村医生执业注销申请表、《乡村医生执业

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资料进行核对 信息。经审查,符合注销申请条件的予以

受理。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出具

审查意见。

决定

即时办理

决定人: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   门。审查符合注销条件的作出注销决定。

1.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

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制作行政许可证件(含电子

证照);2.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不予行政

许可的书面决定

送达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已注销无需送达。

六、 审批结果

序号

1

审批结果名称

注销公告

审批结果样本

七、 收费信息

不收费

八、 扩展服务

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前置审批

年检年审

资质资格证书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新办)

乡村医生变更注册

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

乡村医生注销执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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