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富民县卫计局 发布时间:2024-05-07 16:50 来源:富民县人民政府
为做好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单位卫生安全防护,规范公共场所经营行为,有效预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保障公共卫生安全。近日,县卫健综合监督执法局对县城内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单位进行了专项卫生监督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重点对公共场所(住宿场所、KTV、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游泳场所、车站及商场超市)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管理公示情况、公共场所基础卫生设施正常运转、公共用品用具严格消毒、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住宿场所安全套及防艾宣传资料摆放情况等。供水单位(集中式供水及二次供水单位)主要检查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的取得、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供水人员健康证明、设施和工艺流程管理等情况,供水单位出水水质开展自检、储水设施定期清洗消毒,水质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等。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现场提出了指导意见,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后期卫生监督员将对各单位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下一步,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将继续采取卫生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强化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法治意识、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的宣传培训,加大卫生监督管理力度,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