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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召开“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推进会

作者:富民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5-28 17:57    来源:富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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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进一步加快富民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五年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确保2027年底前全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颁证率达90%以上,实现“应登尽登”,2024年5月28日上午,富民县组织召开了“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县自然资源局吴俊涛同志主持,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邱学东、昆明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高级工程师李建刚、富民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及五家技术服务单位参加。

会上,县自然资源局通报了富民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前期准备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步工作作出安排;五家技术单位分别对技术服务方法进行交流发言;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领导小组高级工程师李建刚同志对确权登记法律法规、政策进行了解读,并对技术单位提出技术要求:空间位置要正确,控制测量要实事求是,确保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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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邱学东对五年确权登记工作顺利推进提出了几点工作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确权登记工作,逐级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镇(街道)要发挥自身优势全力支持、强化保障、全力担当;2027年11月30日前必须完成县级调查和登记成果资料汇总整理及数据上报,12月25日前将富民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数据提交市级验收,形成登记数据库,为今后富民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审批及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和保障;二要正视目前实际存在的困难及问题,认清形势,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依法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严禁违法用地合法化。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认真核实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查清权属来源,区分妥善处理好农村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避免重复调查;三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加大人员投入,共同努力、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技术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云南省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规范作业、严控质量,若发现技术服务单位存在违规作业或严重质量问题,将立即予以清退。

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是一项意义重大的民生工程,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发展大局,我们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谨认真的作风,扎扎实实做好富民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确保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按时、按质、按量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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