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富民县卫计局 发布时间:2024-09-05 11:30 来源:富民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规范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提高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确保幼儿身心健康,受县教育体育局邀请,9月2日县卫健局下属单位县卫生执法监督局、县疾控中心、县妇幼健康服务中心组成评审组,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及工作规范》的要求,对2024年新申报的富民县永定街道中心幼儿园进行招生前卫生保健评价工作。
评审组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人员询问等方式,依照评价标准分别从环境卫生、个人卫生设施、食堂卫生、保健室设置及保健人员配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卫生保健制度六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价检查,现场打分并反馈评价结果。评审组在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幼儿园限期进行整改。
此次托幼机构卫生评价的开展,规范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幼儿疾病发生,为幼儿健康成长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