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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委编办流程再造“三措”促“三化”

作者:富民县委编办     发布时间:2025-02-25 14:14    来源:富民县人民政府

为严肃用编纪律进一步规范编制使用程序,提高编制管理质量和使用效益,富民县委编办“三措并举”重塑流程,有效规范编制使用审批工作流程,进一步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精细化、规范化建设

一、明原则促制度化。坚持编制使用总量控制,严格执行“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凡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时,必须坚持编制使用前置审批,先向机构编制部门申请用编,落实到具体用编人员,实行一人一编、实名管理,经审核批准后再办理人员调动手续,有效促进编制使用制度化。

二、严流程促精细化。用编单位动议人员调动工作后,将用编需求与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对接并提出用编申请说明本单位使用编制申请用编理由等情况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审核后,由组织、人社部门按照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员调动手续调动文件下发后,由用编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至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办理入编手续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在各项办理要件齐全的前提下,3个工作日内完成实名制手册变更、入编、用编等手续的办理工作。后组织、人社部门须严格核对《入编通知书》调动文件等要件,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资标准核定,财政部门依据相关要件及时安排经费拨付

三、强纪律促规范化。有效督促全县各级部门切实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严格遵守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认真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纪律,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各项规定。对擅自增设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伪造、虚报、瞒报、报机构编制统计、实名信息和核查数据等违反机构编制纪律规定的,视情形依照《云南省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实施办法(试行)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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