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富民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2-28 11:01 来源:富民县人民政府
“枫桥经验”作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宝贵财富,在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等工作中成效凸显,展示出历久弥新的魅力。富民县司法局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从矛盾纠纷化解“小切口”入手,以“小阵地”搭好“大舞台”,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努力为平安富民和法治富民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强化排查,抓牢源头管控。县司法局联合各镇(街道)综治办、派出所等多部门,整合村(居)网格员、志愿者、基层治理专干等群防群治力量,结合村(居)委会敏感节点、重点区域,充分发挥群防群治力量熟人、熟地作用,变被动为主动,围绕耕地流出整改、邻里纠纷、违建拆建、拆迁征地、农民工讨薪等多个领域,对存在重大矛盾纠纷的群体和人员进行深入、细致、全面排查,准确把握辖区各类矛盾纠纷动态和重点人员动向,提前做好预防和应对各类不稳定工作。2024年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70余场次,均已建立清单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死角。
提升能力,夯实调解根基。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工作要求,推进“2+3(1)+N”工作机制实体化运行,加强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全面推广运用“云智调”系统,深化构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多元解纷机制。截至目前,富民县建立了富民县综合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7个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75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了县、镇、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共有人民调解员10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司法协理员18人、兼职人民调解员75人。每季度对辖区内兼职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以上专题业务培训,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以会代训,挑选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案例进行“以案释法”现场培训。2024年以来全县共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21期,培训人民调解员321人次,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15场次,培训村(社区)法律明白人450余人次。
精准化解,着力调处矛盾。 按照一般矛盾“主动解”,复杂矛盾“联动解”,重点矛盾“配合解”的矛盾纠纷分类处置机制,“滴管”施策,对于村(居)委会产生的小微矛盾纠纷,实行司法所与村(社区)干部、网格员等共同组织就地调解,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防范在最小状态。针对较难的矛盾纠纷,积极协调公安、民政相关部门,建立多元化解模式,达到矛盾化解最佳效果,同时根据矛盾纠纷性质特点不同,主动协助主管部门对重复杂纠纷“专业调”,以“走下去、坐下来、融进去”的方式,持续开展领导接访下访工作。2024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和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91件,成功化解1072件,兑付“以奖代补”资金13.41万元。
深入宣传,共筑法治防线。 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常规宣传与创新举措相结合、线上宣传与线下宣传相结合,做实做强“法治在身边,服务零距离”品牌。充分发动富民县普法志愿者队伍、村委会干部等群防群治力量,以“沿街普法、入户讲法”的形式广泛开展主题宣传,进一步增强辖区群众“有纠纷不冲动,有纠纷先冷静,有纠纷找法律”的“三有”思想,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2024年以来组织开展“法律进少数民族地区”宣传活动20场(次),全县32名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讲座60余次,开展“开学第一课”“法律进校园”活动121场(次),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宣讲活动20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册,受益人数11万余人,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普法宣传信息1500余条。
富民县司法局将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预防在前、发现在早、化解在小”的工作思路,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以务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为全面推进平安富民和法治富民建设贡献司法行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