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富民县东村镇 发布时间:2025-03-04 08:49 来源:富民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公开透明地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东村镇人民政府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东村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及意见采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东村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
2025年1月8日,在富民县东村镇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东村镇人民政府关于举行〈东村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代表名额、构成、产生方式,参会报名方法等相关内容。
(二)确定听证会参会人员
2025年2月20日,根据听证报告情况,确定了听证参会人员,包括:1名听证主持人(卢黎才);1名决策发言人(金春荣);3名听证监察人(李文娇、张奎仁、李富宝);3名旁听人(何艳萍、李小荣、资凯强);核定听证代表21名,其中包括各村党总支(党委)书记、主任7名(杨开银、臧 朋、周华斌、赵梓尭、刘寻武、杨守政、廖正武),社会公众代表及相关部门代表14名(朱正祥、张 迈、李晓钧、李常金、杨艳群、杨 毅、李正川、李锡红、何建伟、杜燕文、李炳银、刘勤华、杨正林、李章平),指定了1名工作人员作为听证记录人(杨绍鸿)。
(三)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
2025年2月20日,在富民县东村镇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东村镇人民政府关于举行〈东村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决策人、听证监察人和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于2025年2月25日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三、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5年2月26日(星期三)上午10:00在东村镇人民政府人大之家会议室举行了听证会。听证会由东村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卢黎才主持,1个决策发言人和2名听证监察人到会,听证代表应到会21人,实到17人。出席听证会的代表人数、比例均符合《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实施办法》第十条“听证会应当在有2/3以上听证代表出席时方可举行”的规定。
听证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宣读听证事项,听证会纪律,告知参加人的权利义务。
2.由决策发言人就《东村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情况作汇报。
3.东村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对《规划》内容做详细汇报。
4.听证代表依次发言,围绕《东村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成果提出意见、建议。
5.决策发言人和编制单位就听证代表提出的相关建议和询问逐一进行解答。
6.主持人作听证总结。
7.听证监察人就本次听证会的组织程序合法性作发言。
8.听证代表和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发言记录进行审阅并签名。
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建议情况
在听证会上,17位代表对《规划》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规划》全过程严谨,体现了现时期国土空间规划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公众参与的编制要求,规划技术路线合理、理念先进、框架合理、内容丰富、图文清晰,建议尽快完善规划成果,完成上报审批。同时,听证代表从不同的角度对《规划》的修改完善提出了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经整理归纳,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以下4个方面:
(一)社会事业建设规划方面:建议充分考虑中小学撤并、新建校舍等方面规划内容。
(二)交通客运规划方面:建议镇域内道路退距标准充分考虑实际缩减部分村内道路退距要求;建议根据当前客流核准东村客运站规划规模。
(三)产业发展用地规划方面:建议增加东村具有比较优势的峡谷温泉、红色文旅等开发利用的建设预留用地规划;建议增加西草生物旁地块、隆源钛业旁地块的利用规划。
(四)重点项目建设规划方面:建议将富民县兴隆加油站及充电站建设项目、东村镇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纳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建议充分考虑当前实际和未来发展需要,详细梳理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符合发展实际的重要项目应纳尽纳。
五、听证代表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采纳建议,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和东村镇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
(二)采纳部分建议,根据客运人流实际和交通物流集散中心建设需要核准东村客运站规划规模仍为三级客运站;根据镇域实际,适当缩减村内道路退距要求。
(三)采纳建议,进行产业用地规划补充修改。
(四)采纳建议,把富民县兴隆加油站及充电站建设项目、东村镇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纳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再次梳理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东村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