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富民县环保局 发布时间:2025-09-22 15:37 来源:富民县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在我县的有效实施,近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富军,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丹,部分县人大城环委委员,特邀人大代表,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
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了云南新龙矿物质饲料公司厂区至渣库道路情况、三村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情况、老煤山公路三村与茨塘交界处异地造林点情况、兴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老煤山矿坑生态修复点情况、大营小河沿线环境情况、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废弃处置情况和深隆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置情况。
实地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组在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召开执法检查座谈会,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汇报,并就实地检查情况进行意见反馈。市生态环境局富民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汇报履职情况。
执法检查组指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检查,是县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落细的重要举措。
执法检查组强调,一是提高站位,压实主体责任。要求县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格局。二是聚焦突出问题,强化整改落实。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企业监管、生态修复等方面突出问题,明确整改措施,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落实监管责任。三是严格执法监管,提升执法效能。对环境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健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形成执法监管合力。四是强化资金保障,拓宽投入渠道。将生态环保投入作为重点支出领域,在优化本级财政预算的同时,积极向上争取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支持,精准谋划符合政策导向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