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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正常的产权过户受阻
来信时间:
2020-07-09 14:43:39
来信内容:
尊敬的富民县委书记,您好! 我是贵县“经典墅3期190#”业主,向您反映的问题是:贵县业务主管部门不允许我的该房屋进行过户交易,理由是他们没有收到地产开发商代收代缴的“维修基金”。为此,我已与7月2日、7月6日两次专程前往贵县当面与办证人员及其负责人对接交流过,并且当面出示了我缴纳“维修基金”(包括“购房契税”、“配套费”等费用)的发票等凭据(缴费时间2010.2.25),以及“房产证”原件(发证时间2013.4.17)。地产公司相关人员也向县业务主管部门领导、业主当面承认并确定我缴过该费用,同时,地产公司也当面承认并确定公司收过该费用,只是“种种因素”没有上缴。在此情况下,贵县主管部门领导仍然坚持说除非我把维修基金交了(相当于让我再交一次)才能让我交易。7月8日上午本人再次询问、催促,只说“会向上反映”就再无下文。 我们认为,县职能部门多年来面没有能够及时向地产商催收到账按规定应该向政府缴纳的相关费用,这已经是一种是严重的“失职”,甚至是“渎职”行为,现在又把自己收不到地产商费用的问题和困难转嫁到普通购房者,这“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我们坚决不认同这样的“做法”。 现在我们没有别的办法,今天只好求助、麻烦领导了,恳请县委县政府为民做主,帮忙协调安排解决相关问题。谢谢! 为打扰到领导表示抱歉!也再一次为领导接下来的关心表示感谢!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富民县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时间:
2020-11-27 11:52:10
回复内容:
网民同志:您好!您通过富民政务网书记信箱给书记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您反映情况,县级相关部门已进行调查核实,您于2010年2月25日将住宅维修资金缴纳至云南经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云南经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直未将您缴纳的住宅维修资金缴纳至我县住宅维修资金专户,造成您房产交易受限。县级相关部门已多次向云南经典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催缴欠缴的住宅维修资金,由于云南经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处在破产重组过程中,该公司的账户已被冻结,住房维修资金追缴困难。下步将加大住房维修资金的追缴力度,努力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回复单位:富民县委办;回复时间: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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