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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人民医院不该便民么?
来信时间:
2018-05-08 16:50:10
来信内容:
富民县人民医院医生,出院时不给住院病人入院记录和诊断证明书,给民众报销商业保险带来极大麻烦!过后去补打,医院行政科态度恶劣,不给办,还恶语伤人!县人民医院外观倒是漂亮了,服务人民做得不漂亮!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富民县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时间:
2021-01-14 14:54:39
回复内容:
网民同志: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富民县医院是我县二级甲等公立医院,一直以来,凡在县医院住院患者,出院时医生按照病历管理相关制度,必须给患者开具出院证、出院小结、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如需要报销其它保险,患者可携带出院证、出院小结、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到医务科开具诊断证明书,住院患者的客观病历资料归档后在病案室保管。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3年]31号)要求,患者如有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可到病案室办理相关手续后复印客观病历资料,包括入院记录等。但医院曾出现过有的病人要求带走入院记录的原件,说报销商业保险要用原件,不能用复印件的情况,但医院的规定是病历资料原件要入病案室归档管理,患者只可进行复印。 县卫计局将加大对县域内各级医疗机构以“病人为中心”、以保护全县人民的健康为已任、以“团结、进取、求实、奉献”为主旨的医德医风教育,努力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实现“政府满意、百姓首选、职工热爱”的总体目标。 感谢您的来信,祝你生活愉快!(回复单位: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时间: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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