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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生活没有保障的劳务派遣者
来信时间:
2018-05-09 16:27:41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我们是一群在政府部门打工的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几年来,干的活比一些养老的公务员多,工资只有他们的三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一,有的干了四五年,从没见加过一分工资,县上是否能像企业一样,考虑一下帮我们这些劳务派遣人员建立一个增加工资的机制,让他们更有动力帮政府做事。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富民县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时间:
2021-01-14 14:53:20
回复内容:
网民同志: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为规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用工行为,我县相继制定了《富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实施办法》《富民县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必须纳入劳务派遣管理,并且对工资作了统一规范。截止2015年年底,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经政府批准使用由县财政供养的编外人员共有743人。由于财政困难,自2016年1月开始,除特殊情况外,各单位使用的编外人员,一律用各单位经费供养,没有供养条件的,则不使用。 由于在制定劳务派遣人员相关政策时没有充分考虑到工资增长机制,因此近年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没有增长。近期,上级部门已制定了个别行业编外用工人员的工资标准,我县编外用工管理部门已作研究,今后将根据县财政的财力情况,参照周边县区执行标准,重新制定编外用工管理使用指导性意见以平衡全县编外用工人员工资待遇。 感谢您的来信,祝你生活愉快!(回复单位: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时间: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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