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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教师在校外有偿补课的情况反映
来信时间:
2018-05-28 16:45:45
来信内容:
永定小学在校教师“廉淑俞”在荣兴花园以丈夫“魏涛”的名义办了一个麦芒教育补习班,每个月收取学生辅导费500元,而且丈夫“魏涛”是县残联工作人员,根据教育部以教师〔2015〕5号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该《规定》共6条。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违反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丈夫是公职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恳请县领导督促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富民县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时间:
2021-01-14 14:51:09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廉淑瑜,本科学历,暂无正式工作。因永定小学近期病假、产假人员较多,学校人手紧张,临时找来永定小学后勤岗位顶岗,身份为临时工。 经调查廉淑瑜本人未开办麦芒教育补习班,麦芒教育补习班与廉淑瑜无任何关系。 感谢您的来信,祝你生活愉快!(回复单位: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时间:2018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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