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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棚户区改造补偿为何迟迟不能发放
来信时间:
2018-07-13 15:28:37
来信内容:
请问一下县长,富民县棚户区改造从2017年开始,到2018年6月份一直以来都是宣传政府的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我作为一个富民人也大力支持政府的政策,积极响应号召,于2018年6月份签订了协议也交了房产证等棚改所需的文件资料,并清空房屋,但协议上未明确相关补偿的履行时间,补偿款不知何时发放,导致如我标题所述内容补偿款何时能下放。请县长及有关部门给予明确时间为谢!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富民县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时间:
2021-01-14 14:44:41
回复内容:
网民同志: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一、富民县棚户区改造使用的资金来源于国开行贷款,审批的程序较复杂繁琐。为了维护支持棚改工作的群众利益,富民县棚改办积极、有序、稳健地推进资金审批工作。 二、关于“未明确履行时间”的问题,在《富民县城建成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货币补偿)》中,双方在第四条约定“征收补偿款支付时间”,在第五条约定“搬迁腾空房屋时间”。协议第四条约定第二笔补偿款发放要求“待乙方腾空房屋交付钥匙后5天内支付50%。”该部分的程序是由被征收人向所在(镇)街道申请验收房屋,验收完成后交钥匙。被征收人向所在(镇)街道凭借《富民县城建成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移交验收单》向富民县城建成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申请该笔补偿款。 富民县棚改工作是关乎富民县发展的重点民生工程,对每一个被征收人、每一个被征收家庭意义非凡。在工作过程中,,富民县棚改办力求程序严谨、公开、有序,本着对富民县发展负责、对被征收人及被征收家庭负责的态度,认真推进工作。同时,感谢群众对富民县棚改工作的支持和监督。若对富民县棚改项目相关政策存在疑问的,请到富民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咨询。(地址:富民县文华路中段,上河图与富安花园之间,富安花园3幢3-03号,电话68817751)。 感谢您的来信,祝你生活愉快!(回复单位: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时间: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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