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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父母过世后自建房过户难于办理问题
来信时间:
2023-02-02 10:50:26
来信内容:
我是完家村村民,家中老人2022年9月份去世,目前双亲都已过世,为以后生活方便,想把父母名下自建房过户到女儿名下,该房建于1988年,有建房手续,有房屋产权证,但没土地手续,因房屋建的过早,也没办理土地手续,但房屋产权证已经办理.去办理过户时,相关人员要求进行公证,因涉及到两个女儿继承问题,已办理公证并缴纳公证费4000多,但接下来的办理非常困难,跑了很多次,大营镇这边相关部门说已停止办理土地使用手续,让2023年1月到县上办理,2月初到县便民中心,产权相关人员说,要到农业农村局办理,到农业农村局便民窗口,又说去农村局办公室问一下领导,到农村局办公室又说是要办理过户还是要重新办理产权登记,叫到产权窗口办理,去产权窗口又叫到大营镇办理,推来推去,踢皮球,被打回原形,现在也不是要怎么办了,请相关部门能为老百姓办实事,履行自己的职责,请就以下几点给予答复:1、要以什么形式过户;2、要到哪个部门办理;3、现在已有建房手续,产权登记证,补办用地手续怎么办;4、现在是否可以办理过户.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富民县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时间:
2023-03-08 10:52:37
回复内容:
尹光友同志: 对您反映的“关于父母过世后自建房过户难于办理问题”的问题,富民县人民政府已及时安排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1.过户形式。以继承形式过户。2.办理部门。需到富民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即黎阳大厦富民县政务中心二楼)进行过户登记业务办理。3.补办用地手续。目前用地批准通知书暂停补办。2019年12月农业农村部和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对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申请审批有关事项进行明确和规范。2019年机构改革后,《云南省村镇房屋建设准建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批准书》“三证合一”,统一颁发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经向东元村委会完家村核实,完家村二组村民完永富住房,已经于2020年7月份进行过“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本户房屋已经采集信息上传至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建立数据库。等待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即可。4.现在是否可以办理过户。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下发不动产权证后,反映人持岳父完永富过世时相关部门出据的《火化证》《死亡证明》《公证书》《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富民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进行过户登记业务办理即可。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受理单位:
富民县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时间:
2023-02-08 17:24:39
回复内容:
尹光友同志: 对您反映的“关于父母过世后自建房过户难于办理问题”的问题,富民县人民政府已及时安排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但鉴于该事项情况相对复杂,在答复时限内无法调查清楚,待调查清楚后 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对您进行答复。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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