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内容:
我是完家村村民,家中老人2022年9月份去世,目前双亲都已过世,为以后生活方便,想把父母名下自建房过户到女儿名下,该房建于1988年,有建房手续,有房屋产权证,但没土地手续,因房屋建的过早,也没办理土地手续,但房屋产权证已经办理.去办理过户时,相关人员要求进行公证,因涉及到两个女儿继承问题,已办理公证并缴纳公证费4000多,但接下来的办理非常困难,跑了很多次,大营镇这边相关部门说已停止办理土地使用手续,让2023年1月到县上办理,2月初到县便民中心,产权相关人员说,要到农业农村局办理,到农业农村局便民窗口,又说去农村局办公室问一下领导,到农村局办公室又说是要办理过户还是要重新办理产权登记,叫到产权窗口办理,去产权窗口又叫到大营镇办理,推来推去,踢皮球,被打回原形,现在也不是要怎么办了,请相关部门能为老百姓办实事,履行自己的职责,请就以下几点给予答复:1、要以什么形式过户;2、要到哪个部门办理;3、现在已有建房手续,产权登记证,补办用地手续怎么办;4、现在是否可以办理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