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201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文件(三)
富民县201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书面)
――2014年1月17日在富民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富民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富民县201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建议。 一、201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县政府带领全县财税部门千方百计组织收入、积极优化支出结构,全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超额完成了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收支任务。 (一)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 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63894万元,为年初预算数64899万元的98.5%,为调整预算数63061万元的101.3%,同比增8891万元,增16.2% (详见附表二)。其中: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271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40522万元的105.4%,为调整预算数41901万元的101.9%,同比增8371万元,增24.4%; 上划“中央四税”收入完成1706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20724万元的82.3%,为调整预算数16983万元的100.5%,同比减369万元,减2.1%; 上划省级收入完成411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3653万元的112.7%,为调整预算数4177万元的100%,同比增889万元,增27.5%。 (1)分部门的完成情况(详见附表三) ――财政总收入。国税部门完成1964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23767万元的82.6%,为调整预算数19579万元的100.3 %,同比减415万元,减2.1%;地税部门完成3369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32325万元的104.2%,为调整预算数33705万元的99.97%,同比增6356万元,增23.2%;财政部门完成1055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8807万元的119.9%,为调整预算数9777万元的108%,同比增2950万元,增38.8%。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国税部门完成474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5534万元的85.7%,为调整预算数4707万元的100.8%,同比增100万元,增2.2%;地税部门完成2741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26181万元的104.7%,为调整预算数27417万元的100%,同比增5321万元,增24.1%;财政部门完成1055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8807万元的119.9%,为调整预算数9777万元的108%,同比增2950万元,增38.8%。 (2)分税种完成情况 ――增值税(100%部分)完成15045万元,同比减891万元,减5.6 %。 ――营业税完成13054万元,同比增2304万元,增21.4%。 ――企业所得税(100%部分)完成7963万元,同比增869万元,增12.2%。 ――个人所得税(100%部分)完成2075万元,同比增44万元,增2.2%。 ――资源税完成474万元,同比增109万元,增29.9%。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058万元,同比增91万元,增9.4%。 ――房产税完成358万元,同比减86万元,减19.4 %。 ――印花税完成415万元,同比增62万元,增17.6%。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694万元,同比增143万元,增26%。 ――土地增值税完成823万元,同比增50万元,增6.5%。 ――车船使用和牌照税完成270万元,同比增77万元,增39.9 %。 ――耕地占用税(100%部分)完成5690万元,同比增2236万元,增64.7%。 ――契税完成3103万元,同比增883万元,增39.8%。 ――烟叶税完成1508万元,同比增30万元,增2%。 ――专项收入完成930万元,同比减409万元,减30.5%。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5601万元,同比增3406万元,增155.2%。 ――罚没收入完成1944万元,同比减309万元,减13.7%。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985万元,同比增871万元,增78.2 %。 ――其他收入完成902万元,同比减586万元,减39.4 %。 (3)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构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31354万元,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数42716万元的73.4%,比上年减2.2个百分点。 非税收入完成11362万元,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数42716万元的26.6%,比上年增2.2个百分点。 2.支出情况 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98337万元,为年度预算数98337万元的100%,同比增14324万元,增17%。 3.收支平衡预测 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2716万元,预计转移性收入46528万元(返还性收入2635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17762万元,上级专款26131万元),上年结余198万元,调入资金10300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财力合计99742万元;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8337万元(含上级专款),预计上解支出1405万元(专项上解1188万元,部门经费上解212万元、其他上解5万元),支出合计99742万元;收支相抵,预计当年收支平衡(详见附表一)。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6137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60650万元的101.2%,同比减15865万元,减20.5%。 2.支出情况 全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62551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14997万元的54.4%,为调整预算数62551万元的100%,同比减15211万元,减19.6%。 3.收支平衡预测 全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893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913万元,上年结余88万元,收入合计72935万元;全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62551万元(含上级专项补助13913万元);调出资金10300万元,收支相抵,预计年终结余84万元。 以上收支情况均为快报数,经上级财政清算后,决算数可能有变化。待市财政局批复县财政总决算后,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3年全县财政工作情况 2013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县政府带领全县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认清形势,采取有力措施,各项财政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强化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目标完成。一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根据县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财政预算收入目标,及时将财政收入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征收部门和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把收入任务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切实调动各征收部门和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二是突出重点,加强分析。把抓收入放在财税工作首位,加强收入预测分析,加强财税部门联席会议分析和调研走访制度,深入重点企业做好财源税源调查,强化重点财源税源监控,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增强组织财税收入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三是坚持依法治税、完善收入征、管、查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应收尽收。 (二)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支持“三农”发展。 一是落实兑现各项涉农补贴。通过“一折通”方式,全县兑付涉农补贴资金和农林畜牧业保险保费2297.4万元。二是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实施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4个,完成总投资1351.59万元。三是实施201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46个,总投资650.87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330.9万元;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项目7个,总投资1696.26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654万元。 (三)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公共服务支出。严格预算约束,强化支出管理。坚持厉行节约,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和控制一般性行政开支,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需要。积极协调,努力筹措资金,确保各项支出。一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完成各种社保基金的征收和拨付、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的收取和上划、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审定工作,城乡低保和新农保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切实发挥职能,及时落实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认真做好2013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保障机制专项经费、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专项经费、职业高中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经费的落实和使用监管工作。全县教育支出22755万元,同比增22%,其中: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1106.92万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17254名学生,享受到免除学杂费的惠民政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支出918.95万元,全县8439名学生,享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支出1108.86万元,全县享受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的学生人数为14195人。三是支持卫生事业发展。医疗卫生支出14311万元,同比增49.3%。四是支持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34万元,同比增22.5%。 (四)深化改革,强化监管,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制定了《富民县镇(街道)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实施意见(暂行)》和《富民县财政局镇(街道)财政所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增强镇(街道)财政保障能力,促进镇(街道)之间协调发展,充分调动镇(街道)协税护税积极性,进一步加强镇(街道)财政所管理,提高镇(街道)财政所服务水平。二是金财工程应用支撑平台及一体化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运行,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四是做好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正确指导各用票单位合法、规范使用各类财政票据,进一步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遏止腐败行为。五是积极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规范财政收支管理。通过规范全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管理,有效整合财政资金集中支付和预算单位会计自主核算体系,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更加完善、严密。六是着力强化财政监管。根据《财政部监督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富民县罗免卫生院、富民县自来水公司、富民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富民县电视台、螳螂川城区段橡胶坝建设等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制定印发了《富民县财政局关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完成了县水务局实施的螳螂川河道橡胶坝建设、县交通运输局实施的富民县农村公路建设、县民政局实施的富民县中心敬老院建设三个重点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 (五)抓好会计管理基础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6月5日举办了县属事业单位贯彻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培训,邀请云南财经大学姚荣辉教授讲课,共培训财务人员100余人。二是完成了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3月23日―24日、8月24日―25日分别举行了上半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证无纸化考试。三是完成会计从业资格证年检登记工作,对22人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办理了《会计从业资格证》。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县财税部门锐意改革创新、奋力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全年财政收支任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理解和支持的结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经济基础薄弱,收入增长乏力。我县经济总量偏小,财政收入规模偏小,可用财力偏低,经济发展中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缺乏支撑型发展的特色产业和新增长点,财政收入保持连续增幅难度大。财政增支多,收支矛盾突出。财政基础薄弱问题在短期内无法解决,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基础上,随着公共财政覆盖面的扩大,各项民生政策陆续出台,民生支出增支较多。科技、教育、农业、医疗卫生等方面刚性投入增加,财政要保证的重点支出项目越来越多,公共服务支出需求也大幅增长,财政支出压力有增无减,财政支出压力大。目前,全县社会基础设施还需完善,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需要政府加大投入且资金需求量大,政府债务负担重,由此增加了我县重点项目的资金保障压力,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三、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4年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立足“北部辅城・富民新区”和“山水园林卫星城・宜人宜居新富民”发展定位,围绕“富民、强县”两大目标,牢固树立“工业首位”和“项目兴县”意识,坚持走“农业特、工业新、城市靓、生态美、人民富”的城乡一体化发展道路,在加强税收征管、转变发展方式、保障改善民生、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督、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等方面突出精细化管理,努力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加速推进“美丽富民、宜居辅城、幸福新区”建设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根据上述总体思路,全县地方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如下: (一)地方公共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 全县财政总收入安排72275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63894万元增8381万元,增13.1%(详见附表五)。其中: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49134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42716万元增6418万元,增15%; 上划中央“四税”收入安排18708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17062万元增1646万元,增9.6%; 上划省级收入安排4433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4116万元增317万元,增7.7%。 财政总收入分部门安排情况:国税部门安排22626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19642万元,增2984万元,增15.2%;地税部门安排38517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33696万元,增4821万元,增14.3%;财政部门安排11132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10556万元,增576万元,增5.5% (详见附表六)。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部门安排情况:国税部门安排6142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4743万元,增1399万元,增29.5%;地税部门安排3186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27417万元,增4443万元,增16.2%;财政部门安排11132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10556万元,增576万元,增5.5%。 2.支出预算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61106万元,同比增8134万元,增15.4%,其中:基本支出52724万元(人员经费46048万元、机构运转支出6676万元),同比增4739万元,增9.9%,占总支出的86.3%;项目支出8382万元,同比增3395万元,增68.1%,占总支出的13.7%。 3.收支平衡预测 2014年全县可动用财力预计为63026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9134万元,预计转移性收入13892万元(“两税”返还1700万元,所得税返还947万元,转移支付补助11245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1106万元,上解支出1920万元,支出合计63026万元。收支相抵,预计收支平衡(详见附表四)。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7584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5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00万元,政府性住房基金收入20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140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75840万元,其中: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75000万元,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支出500万元,用政府性住房基金安排支出200万元,用残疾人保障金安排支出140万元。收支相抵,预计收支平衡。 四、2014年全县财政工作重点 2014年全县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组织财政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引导干部职工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把全会提出“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的财政工作要求,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主要工作抓好落实。 (二)加强税收征管,千方百计确保财政收入目标完成。依法依规加强财税收入征管,努力挖掘增收空间,做好税源调研和分析,着力抓好重点税种、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的征收。注重营业税改增值税减税政策的合理运用,避免营业税改增值税减税政策造成财政收入的巨大波动。抓好非税收入,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大检查和政策执行力度,加强土地出让金的收入管理。加大清缴力度,认真清缴欠税,在保证主体税种保持持续增长的同时,积极探索强化小税种和零散税收征管的有效措施。加强税费征管,加强部门综合治税,严格依法治税,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完善联合护税机制,强化税费稽查,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 (三) 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坚持经济决定财政的理念,牢记发展第一要务,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经济平稳发展。一是积极申报项目,争取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增强发展后劲。二是加大政府性融资,积极筹集资金,支持全县产业发展、园区建设、民营经济、基础设施、中小微企业、保障房建设,为全县经济平稳增长提供有力支持。三是积极筹措资金,为全县招商引资提供经费保障。四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采取财政补助、贴息、以奖代补和设立政府性引导基金等多种方式,引导和吸引社会资金,支持企业发展,为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和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奠定基础。 (四)保障改善民生,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加大“三农”投入力度,推进扶贫开发、支持新农村建设、加大水利设施建设投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落实强农惠农专项补贴、进一步规范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增强统筹城乡发展能力。全力确保支出结构优化,明确公共财政供给范围,严控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加大对教育、文化体育、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体系、城乡一体社会保障体系的投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社保基金征收管理,认真落实再就业政策,加强城乡低保资金发放管理。 (五)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运行效益。一是严格基本支出管理。要在预算定额内节约使用财政资金,严格执行规定的支出标准及开支范围;要建立健全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切实保障机构运转的合理经费需要;要按照标准安排经费预算,对超编制人员、车辆等,财政部门一律不核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二是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健全预算编制和执行制度,强化预算监督制衡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三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方式。要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对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用于个人的补助类项目,要纳入基础信息库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并逐步扩大动态管理范围,不断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要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集中财力重点保障县委、县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减少财政资金安排分散的问题,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四是全面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细化资金支副业务操作,改进业务流程。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对公务卡结算目录中规定的预算单位差旅费、招待费和会议费等公务支出,除转账结算外,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五要积极稳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稳步推进部门预算、专项资金、“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六)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加强资金跟踪问效,提升管理水平。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加大事前和事中评价力度,扩大评价实施范围,完善绩效评价制度建设;要加强对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力度。在部门自评基础上,对其报送的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审核,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财政支出项目,重点抽查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合理性。选取各级政府密切关注、社会影响较广、具有明显公共效应的重点项目,如对扶贫资金、惠农补贴资金、社会保障资金、实施财政重点评价。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要切实加强对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情况的监管。要加快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全面跟踪财政资金的申请、审核、支付、清算等操作流程,切实形成事前事中有效控制、事后跟踪问效的监控模式,强化预算执行控制,硬化预算约束。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适应财政改革发展的需要,围绕建设学习型机关,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好机关干部的政治、业务学习,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的能力;二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公开办事程序,严格实行办事限时制和责任追究制,继续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岗位工作制度,提高财政系统行政效能;三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兴调查研究、求真务实作风,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坚持理财为民,树立“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财政机关形象。 各位代表: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财政工作的目标任务已确定,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美丽富民、宜居辅城、幸福新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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