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富民县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书面)
——2015年1月14 日在富民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富民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富民县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建议。
一、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县政府带领全县财税部门千方百计组织收入、积极优化支出结构,全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完成了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确定的财政收支任务。
(一)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
全县财政总收入完成68383万元,为年初预算数72275万元的94.6%,为调整预算数68391万元的99.99%,同比增4489万元,增7%(详见附表二)。其中: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726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49134万元的96.2 %,为调整预算数46988万元的100.6%,同比增4546万元,增 10.6%;
上划“中央四税”收入完成1680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8708万元的89.8%,为调整预算数17442万元的96.4%,同比减256万元,减1.5%;
上划省级收入完成431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4433万元的97.3 %,为调整预算数3961万元的108.9%,同比增199万元,增4.8%。
(1)分部门的完成情况(详见附表三),其中:
——财政总收入。国税部门完成1972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22626万元的87.2%,为调整预算数20276万元的97.3%,同比增80万元,增0.4 %;地税部门完成3462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38517万元的89.9%,为调整预算数35810万元的96.7%,同比增929万元,增2.8%;财政部门完成1403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1132万元的126%,为调整预算数12305万元的114.1%,同比增3480万元,增33%。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国税部门完成4805万元,为年初预算数6142万元的78.2%,为调整预算数4790万元的100.3%,同比增62万元,增1.3%;地税部门完成28421万元,为年初预算数31860万元的89.2%,为调整预算数29893万元的95.1 %,同比增1004万元,增3.7%;财政部门完成1403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11132万元的126%,为调整预算数12305万元的114.1%,同比增3480万元,增33%。
(2)分税种完成情况
——增值税(100%部分)完成13497万元,同比减1247万元,减8.3%。
——营业税完成12052万元,同比减1002万元,减7.7%。
——企业所得税(100%部分)完成9443万元,同比增1481万元,增18.6%。
——个人所得税(100%部分)完成2418万元,同比增344万元,增 16.6%。
——资源税完成212万元,同比减 262万元,减55.3 %。
——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1060万元,同比增2万元,增 0.2%。
——房产税完成642万元,同比增284万元,增79.3 %。
——印花税完成481万元,同比增66万元,增15.9%。
——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1025万元,同比增331万元,增47.7 %。
——土地增值税完成1998万元,同比增1175万元,增142.8 %。
——车船使用和牌照税完成717万元,同比增447万元,增165.6%。
——耕地占用税(100%部分)完成4899万元,同比减791万元,减13.9 %。
——契税完成3530万元,同比增427万元,增13.8%。
——烟叶税完成1594万元,同比增86万元,增5.7 %。
——专项收入完成923万元,同比减 7万元,减0.8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2637万元,同比减2964万元,减52.9%。
——罚没收入完成2025万元,同比增81万元,增4.2%。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4142万元,同比增2157万元,增108.7%。
——其他收入完成5088万元,同比增4286万元,为上年的5.6倍。
(3)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构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32447万元,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数47262万元的68.7%,比上年减4.7个百分点。
非税收入完成14815万元,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数47262万元的31.3%,比上年增4.7个百分点。
2.支出情况
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99693万元,为年度预算数101993万元的97.7 %,同比增1356万元,增1.4%。
3.收支平衡预测
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7262万元,预计转移性收入 66426万元,上年结余11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财力合计113699万元;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 99693万元(含上级专款),预计上解支出11706万元,支出合计111399万元,收支相抵,预计年终结余2300万元(年终结余资金2300万元,为12月31日年终对账后市财政下达的转移支付补助,全额结转到2015年安排支出)(详见附表一)。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04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50840万元的67%,同比减27324万元,减44.5 %。
2.支出情况
全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4284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43622万元的98.2%,同比减19710万元,减31.5 %。
3.收支平衡预测
全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404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625万元,收入合计43673万元;全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2841万元(含上级专项补助);收支相抵,预计年终结余832万元(年终结余资金832万元中,净结余5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781万元,结转支出资金为12月31日年终对账后市财政下达的转移支付补助,结转到2015年安排支出)(详见附表四)。
以上收支情况均为快报数,经上级财政清算后,决算数可能有变化。待市财政局批复县财政总决算后,再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4年全县财政工作情况
2014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县政府带领全县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及其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确定的财政收支目标任务,认清形势,采取有力措施,各项财政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加强税收征管,千方百计确保财政收入目标完成。依法依规加强财税收入征管,努力挖掘增收空间,做好税源调研和分析,着力抓好重点税种、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的征收。注重营业税改增值税减税政策的合理运用,避免营业税改增值税减税政策造成财政收入的巨大波动。抓好非税收入,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大检查和政策执行力度,加强土地出让金的收入管理。加大清缴力度,认真清缴欠税,积极探索强化小税种和零散税收征管的有效措施。加强税费征管,加强部门综合治税,严格依法治税,堵塞税收征管漏洞,完善联合护税机制,强化税费稽查,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
(二)转变发展方式,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坚持经济决定财政的理念,牢记发展第一要务,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支持经济平稳发展。一是积极申报项目,争取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增强发展后劲。为63户企业申报省级项目12个,申报资金27096万元,已获补助1505万元;为51户企业申报市级项目10个,申报资金9730万元,已获补助649万元;向云南省财政厅、省工信委推荐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15户,已被确认10户。 二是加大政府性融资,积极筹集资金,支持全县产业发展、园区建设、民营经济、基础设施、中小微企业、保障房建设,为全县经济平稳增长提供有力支持。全县实现政府性项目融资 51850万元,比上年65735万元,减13885元,减21.1%。三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采取财政补助、贴息、以奖代补和设立政府性引导基金等多种方式,引导和吸引社会资金,支持企业发展,为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和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奠定基础。
(三)保障改善民生,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一是通过“一折通”方式,全县兑付农补资金1762.46万元,其中: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310.86万元、良种补贴资金124.7万元。二是实施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完成2013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54个项目建设工作,完成投资766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392.9万元,所有项目通过省市核查验收;完成2013年度6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240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564万元,项目已通过省级核查验收。完成2014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成功申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村4个,争取财政奖补资金600万元。三是完成2013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2013年计划投资2380万元(含投工投劳71万元),实际完成项目总投资2492.09万元。其中:土地治理项目3个,总投资1775万元(财政资金1687万元),分别是赤鹫镇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赤鹫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永定街道办事处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产业化项目2个,总投资605万元(财政资金180万元),分别是富民县16万只商品鹅标准化养殖基地扩建项目、富民县9万羽自动化蛋鸡养殖基地扩建项目。项目已通过省级核查验收。四是严控一般性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加大对教育、文化体育、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体系、城乡一体社会保障体系的投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五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社保基金征收管理,认真落实再就业政策,加强城乡低保资金发放管理。完成各种社保基金的征收和拨付工作。
(四)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运行效益。
一是完成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按照“零基预算,收支平衡;定员定额,综合预算;厉行节约,关注民生;公开透明,绩效优先;保障重点,促进发展”的原则,按“二上二下”程序,完成了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富民县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经1月17日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通过执行。二是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管理,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组织各行政事业单位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努力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完成政府采购金额2000万元,节约率6 %。三是推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为整体推进富民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加强各单位财政预算资金的收支管理,整合财力资源,研究制定了《富民县财政代管预算单位资金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暂行)办法》,报县政府批准执行。四是加强公务卡结算制度实施。县财政局印发了《关于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富财通〔2014〕16号),要求县本级预算单位都严格执行云南省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控制现金提取比例。
(五)加强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根据《富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富政办通〔2013〕123号)及《富民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下发了《富民县财政局关于2014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富财绩〔2014〕1号),按照通知要求,完成了2014年财政重点评价、部门自评项目计划,财政重点评价项目5户,金额3594.99万元;部门自评项目19户,金额16092.86万元。二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制定了《县财政局民生资金监管运行方案》,做好民生资金监管平台日常运行工作;完成了国土资源局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经费、计生局计划生育手术费和社会扶养费、文体局旅游农家乐升级改造资金、司法局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落实“两办”整治四风问题治理私设“小金库”和报销超范围、超标准行为工作的通知》(昆财监〔2014〕7号)要求,完成了我县的检查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县财税部门锐意改革创新、奋力攻坚克难,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理解和支持的结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经济基础薄弱,收入增长乏力。我县经济总量偏小,财政收入规模偏小,可用财力偏低,经济发展中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缺乏支撑型发展的特色产业和新增长点,财政收入保持连续增幅难度大。财政增支多,收支矛盾突出。财政基础薄弱问题在短期内无法解决,在保工资、保运转的基础上,随着公共财政覆盖面的扩大,各项民生政策陆续出台,民生支出增支较多。科技、教育、农业、医疗卫生等方面刚性投入增加,财政要保证的重点支出项目越来越多,公共服务支出需求也大幅增长,财政支出压力有增无减,支出压力大。目前,全县社会基础设施还需完善,交通、城市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需要政府加大投入且资金需求量大,政府债务负担重,由此增加了我县重点项目的资金保障压力,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三、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5年财政工作将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体会议、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财政的职能,服务发展大局,支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收入征管,努力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坚持以民为本,全力推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加强科学管理,继续稳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加速推进“美丽富民、宜居辅城、幸福新区”建设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根据上述总体思路,全县地方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如下:
(一)公共财政预算
1.收入预算
全县财政总收入安排70827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68383万元增2444万元,增3.6%(详见附表六)。其中: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5057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47262万元增3308万元,增7%;
上划中央“四税”收入安排16615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16806万元减191万元,减1.1%;
上划省级收入安排3642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4315万元减673万元,减15.6%。
财政总收入分部门安排情况:国税部门安排19652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19722万元,减70万元,减0.4 %;地税部门安排38457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34625万元,增3832万元,增11.1%;财政部门安排12718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14036万元,减1318万元,减9.4 % (详见附表七)。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部门安排情况:国税部门安排5582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4805万元,增777万元,增 16.2%;地税部门安排3227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28421万元,增3849万元,增 13.5%;财政部门安排12718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14036万元,减1318万元,减9.4 %。
2.支出预算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65362万元,同比增4256万元,增7 %,其中:基本支出58125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52724万元增5401万元,增10.2%,占本级支出的88.9%。项目支出7237万元,比2014年年初预算8382万元,减1145万元,减13.7%,占本级支出的11.1%。
3.收支平衡预测
2015年全县可动用财力预计为67362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0570万元,预计转移性收入13492万元(“两税”返还1500万元,所得税返还947万元,转移支付补助1104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30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1000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5362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2300万元),上解支出2000万元,支出合计67362万元。收支相抵,预计收支平衡(详见附表五)。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具有特定性,支出专项用于公共事业发展。
1.收入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370万元,比2014年实际完成数34048万元,增7322万元,增21.5%。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0000万元,比2014年实际完成数33213万元,增6787万元,增20.4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70万元,比2014年实际完成数515万元,增55万元,增10.7%;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700万元,比2014年实际完成数204万元,增496元,为上年的3.4倍;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100万元,比2014年实际完成数116万元,减16万元,减13.8%。
2.支出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2151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781万元),较上年实际支出数42841万元减690万元,减1.6%.
3.收支平衡预测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4137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81万元,收入合计42151;支出预算42151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781万元),收支相抵,预计当年收支平衡(详见附表八)。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做出安排的收支预算。收入预算1000万元,支出1000万元(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统筹安排支出)(详见附表九)。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富民县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详见下表: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金额(万元) | 项 目 | 金额(万元) |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2,390 | 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2,390 |
二、失业保险基金收入 | 822 | 二、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 262 |
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 6,272 | 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 6,272 |
四、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 135 | 四、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 66 |
五、生育保险基金收入 | 243 | 五、生育保险基金支出 | 90 |
本年收入小计 | 9,862 | 本年支出小计 | 8,940 |
上年结余收入 | 年终结余 | 782 | |
本年收入总计 | 9,862 | 本年支出总计 | 9,862 |
四、2015年全县财政工作重点
2015年全县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确保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服务发展大局,支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以服务经济发展为宗旨,坚持政策扶持,服务引导,资金扶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努力培育新的税源增长点。一是充分发挥财政管理和调节经济的职能,通过财税政策和支出结构的调整,支持企业发展,把推动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注重经济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培育和壮大地方财源。二是继续积极向上争取各类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加快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三是优化服务企业举措,营造良好的财税环境。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四是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盘活政府资源,提高资产运作和融资能力,为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同时,加强县级债务分析和融资平台财务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支付风险。
(二)加强收入征管,努力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围绕全年收入目标任务,财税部门要落实有效的征管措施,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收入,为我县的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一是要抓紧抓早,及时细化分解落实全县财政收入目标,继续实行收入通报制度,不断完善征管措施,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二是加强与国税、地税的协调衔接,深入开展信息交流与联系,分析税收增减变动原因,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三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征收入库。
(三)坚持以民为本,全力推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坚持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原则,优化支出结构,提高公共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加大对教育文化事业的投入,优化教育结构和资源,支持教育均衡发展。二是落实卫生惠民政策。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关注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进程,着力扶持发展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三是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四是支持加强社会管理创新能力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科学管理,稳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立足优化管理,持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努力提高财政管理效率与效益。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省、市财政的安排,改进预算管理,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积极推进预算公开;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强财政收入管理,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绩效;规范地方政府债务,防范化解财政风险;规范理财行为,严肃财经纪律。二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进一步简化和规范操作流程,逐步提高财政直接支付比例。建立健全财政账户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保障财政资金支付安全。三是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管理。贯彻落实2015年政府采购目录和标准,加强监管力度,拓宽采购范围,提升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水平。四是加快推进财政绩效管理。探索绩效目标管理方法,扩大绩效管理试点工作。五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收益监管机制,实施有效激励措施,盘活存量资产,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不断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五)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加强财政队伍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财政干部队伍。一是强化教育引导,提高财政干部综合素质。加强教育培训,更新全体财政干部的知识结构,引导大家勤于学习,勤于思考,勇于实践,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二是优化机关作风建设,提升财政服务水平。促进机关效能建设,不断提升财政干部职工主动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发展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供强大组织保证。继续加强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重点抓好党员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为财政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组织保证。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财政工作的目标任务已确定,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美丽富民、宜居辅城、幸福新区”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
富民县2015年人代会预算报告附表
滇公网安备 53012402000111号

